1、关于认真做好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效劳职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申请报告合集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办理须知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XX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效劳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方法 二、受理范围 XX市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XX省母婴保健条例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审批。 三、根本条件 1、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要求的技术职称。 2、经过XX市卫生局组织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标准的培训,并培训合格。 四、审批程序 (一)医疗保健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XX市卫生局规定的母婴保健技术效劳人员根本条件,
2、医疗保健机构对拟申报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效劳的人员进行初审,并向XX市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考核审批表,同时提供申请人的照片及身份、学历、职称、执业医师资格等证件及复印件。 (二)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审批颁证 1、XX市卫生局对申请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2、经主管领导审批通知,向申请人员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进行登记。 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继续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效劳的,应当按照XX市卫生局的有关规定,换发新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标准:工本费5元证 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 财综(2022)73号文 六、承办人:XX市卫生局基妇处 七、监督机关:XX市卫生局法规处 八、监督 :03716717202351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