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渔民失水情况调研报告 渔民,他们既不像市民,也不像农民;既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也没有承包地;既未能充分享有国家给予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政策,也未能享受各级政府的新农村建设扶助政策。从不同社会群体的特征比拟来看,渔民的经济状况、生产生活、开展时机、自身能力和综合社会地位等与农民以及城镇居民相比拟都处于弱势,加上群体数量相对较少,使渔民在社会结构中被边缘化,成为社会弱势群体。 造成以上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渔业水域迅速减少俗称“失水,导致渔业资源严重衰退。渔民“失水就如农民“失地。“失水直接导致渔民捕获量下降、渔类低值化日益加剧。水域污染、生态破坏及过度捕捞致使渔业水域环境日益恶化,渔
2、业资源不断衰退,加上水上运输业的迅速开展,以致渔民虽有水面但无法正常生产。 第二,渔民自身开展能力的局限性。就群体整体而言,受流动作业方式及传统观念因素的影响,渔民受教育的程度、适应社会的自身能力相对较弱。在渔村,世代以渔为生的渔民“靠水吃水的传统观念较强,通过提高自身能力来适应社会开展变迁的意识较弱,绝大多数渔民除了捕鱼以外无其它技能。 第三,社会管理边缘化,使渔民几乎成为被无视的弱势群体。渔民由于群体较少,受传统体制影响,在社会管理上一直未能完全享有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其它居民群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加之我国相应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其在社会管理方面被边缘化,许多权益被侵占或享受不充分。 关
3、注和扶助渔民弱势群体,必须从产生渔民弱势群体的本质性根源出发,针对不同的问题和目标,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建议如下: 第一,实施渔民住房安置工程。建议对无住房户、租房户和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以下的渔民实施住房补助。为促进渔民与社会其它群体的融合和推动转产转业工作,住房安置政策要以引导渔民进城、投亲靠友分散安置为政策导向,由中央和省两级补贴渔民购建房本钱,市、县两级补贴购建房地价、税金或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第二,积极推进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在解决住房的前提条件下,只要对其现有的生产资料给予一定补偿,并安排相应的生活救助资金,多数渔民愿意上岸、转产转业。建议从实际出发,分阶段推进。建立水域补偿政
4、策。建立转产转业渔民根本生活费保障制度。对愿意转产转业的渔民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对其主要生产资料给予补偿。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再就业扶持政策。对愿意转产创业的渔民,建议按原来下岗工人享受的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制定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鼓励、引导渔民转产从事水产养殖、水产品流通加工、休闲渔业等产业,积极倡导渔民跳出渔业搞调整,并从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并实施免费技能培训。 第三,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关心渔民的政治社会生活,增强其社会归属感、参与感。要从根本上改变现在的渔民由于管理体制而导致其边缘化的现状。无论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的渔民,都应当享有当地同类社会群体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