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局请示、报告范本 致:xxx经理 由:xxx 日期:2023-6-8 事由:员工社保意外被中止之补救方法申请报告 在近期对保险资料进行核查时,我部发现xx部员工xx(工号:xx)于2023年1月保险无故中止,直至2023年6月又重新恢复购置了保险,其间有17个月公司没能为其购置保险。 经核实,由2023年1月,xx部所在的xx液压设备公司注销,xx部员工全部合并入xx机械公司,属合并时导致的遗漏。发现此问题后,我部立即安排同事到XX县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申请为该员工补回17个月保险,但其不具深圳户籍而不能补回。 目前情形:公司有17个月未能为该员工买保险,导致员工没能获得公司每月应当为其个人帐
2、户储存的保险金共计人民币1477.38元。同时,公司因不知出现遗漏,在17个月中每月在该员工工资中扣了保险款,共计人民币1165.15元。建议对此事按如下方案1予以解决: 1、未交保险的17个月在员工工资中所扣的保险费(¥1165.15);未交保险的 17个月中,公司应当为员工缴入个人帐户的金额(¥1477.38),两项合计(¥2642.53),由公司在员工离职时,一此性以现金退给员工; 2、xx今年36岁,已交保险3年,距退休(60岁)还有24年,就此分析, 其已被中止的17个月保险不会对xx将来退休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因此,除上述外,公司不再对xx做出其他补救措施。 假设员工不同意以方案1进行解决,那么建议尚试按方案2解决: 1、请员工回户籍所在地按当地平均工资购置公司漏报的17个月保险,产生的 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按政府规定的比例分别承担; 2、对未交保险的17个月在员工工资中所扣的保险费(¥1165.15),扣除在员 工户籍买保险时员工应个人承担的金额后,余款退给员工; 3、事件就此解决,员工不得再就此提出争议。 员工意见:签名: 以上建议妥否,请xx经理予批示。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