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液氨使用工贸企业环境平安检查情况报告 市安委会办公室: 按照你办关于加强液氨使用工贸企业平安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市安办20xx70号)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液氨使用企业环境平安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本情况 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车辆2023台次。排查企业7家,均使用液氨作为制冷剂,其中,开发区2家,xx县4家,xx县1家。 二、检查情况 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我局充分利用了污染源普查、排污申报登记数据信息开展排查。一是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各项环境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管理台帐。二是检查企业
2、是否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三是检查企业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四是检查液氨存放区是否建有围堰,应急池等设施。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局部企业对环境平安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无专门环保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应急物资不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几个方面:一是应急预案未定期更新,缺乏可操作性。二是局部企业未定期进行演练,企业职工对预案内容不熟悉。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针对局部企业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完善应急物资储藏、运行台账,组织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维护,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对液氨生产、储存、使用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监察监测频次,杜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