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效能建设评核方案 区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和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其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全区效能建设的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在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效能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对象 各镇(区),区直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三、考评时间 12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评规那么 考评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日常工作考核占10分,第三方测评结果占40分(社会评价占30分,领导评价占10分),年终组织专班考核占50分。 (一)日常工作考核
2、(10分) 落实区作风办、区效能办交办的事项、督办通知以及履责情况等。 (二)第三方测评(40分) 采取向区“四大家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和企业发放测评表等形式,对被考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测评。 1、社会评价结果(30分); 2、领导评价结果(10分)。 (三)年终考核(50分) 由区效能办组织专班,采取听、看、查、评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集中考核。 五、考评结果运用 (一)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85分以上为优秀,75分-85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二)考评结果经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报区委、区
3、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考评结果做到“六个纳入。即,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行风评议内容、纳入“文明单位创立、纳入“五好机关评选、纳入评先表模。 1、对被评为机关效能建设优秀单位的,由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对被评为较差单位的,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 2、在效能建设考评中被评为较差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区效能办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整改不到位的,由区效能办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组织调整。 3、垂直管理单位的考评结果由区效能办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区效能办要催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区效能办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组织处理建议。 内容总结(1)机关效能建设评核方案 区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和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其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全区效能建设的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在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效能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