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平安责任管理方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平安工作,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平安防范意识,确保校园财产平安,设施平安,人身平安及活动平安,特制订该细那么共五章20条,希望全体教职员工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那么 第1条。校园平安防范人人有责。 第2条。校园平安防范的重点是防火,防盗,防意外人身事故发生。 第3条。校园平安责任管理,实行岗位平安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第二章 平安责任划分 第4条。校园平安责任依照工作岗位划分,实行岗位平安责任包干。 第5条。校园平安责任划分为校园公共责任、领导责任,门卫与值班责任、总务责任、少队与班主任责任、教研(行政)组责任、部室管理责任。 第6条。各教研(行政)组、部室
2、及各岗位工作人员是相应岗位工作范围内的第一平安责任人,须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一切平安责任。 第三章 平安责任 1第7条:校园公共责任 (1)校园平安,防范第一,全体教职员工务必提高警惕,发现各 类平安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报告。(2)凡校园内一切用电设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动,不得随意连接任何电器。 (3)各部室、办公室必须保证室内整齐,易燃物品的搁置必须远离电源、电器设备,防止引起火灾。(4)各部室、办公室人、教师的负责人,应负责门、窗和电器设备的管理,在没人的情况下,要及时切断电器电源。 (5)所有教师在课堂上或课间不得随意指派学生离开校园。 (6)各部室、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随身贵重
3、物品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放置在窗台、办公桌上等。(7)教师携带物品出校门需主动向门卫说明。第8条:领导责任 (1)学校领导须定期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平安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平安防范方面的文件精神。 (2)学校领导须对校园平安的责任划分、责任安排负责。(3)学校领导须定期监督检查各项校园平安工作的落实情况。 (4)校长是校园平安防范工作的总负责人,教导处、大队 2部、总务处是校园平安防范工作的管理部门。第9条。门卫与值班责任 (1)门卫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及门禁制度。 (2)门卫人员要严格履行进出人员的询问、登记、携带物品检查等手续。 (3)未经许可,门卫人员不得允许校外各类车辆入
4、内,谢绝校外人员进入学校。 (4)值班人员(含白班,夜班,节假日值班教师)要坚持按时到岗,坚持巡视校园,坚持值班记录填写,发现异常或不平安隐患,须及时处理或报告。 (5)值班人员在工作时间里,要做好各部室、教室的门窗检查;及时关闭校园与楼梯大门;及时开关校园路灯和走廊照明灯。 (6)值班人员应拒绝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7)值班人员不得找人代班顶班。第2023条:总务责任 (1)总务人员应及时检查校园设施或器械方面的平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总务人员须负责门卫、白班夜班值班、节假日值班等校园平安防护工作的安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3)总务人员须定期检查各部室、办公室、教室的电源、
5、 3开关、电热器具方面的平安使用情况。(4)搞好库房与物品柜的平安管理。第11条:少队与班主任责任 (1)少队应负责布置或催促各班,落实学生的平安教育工作。 (2)少队应在日常工作中监督检查学生在校活动的平安情况。 (3)少队开展活动过程中须对学生的人身平安负责。(4)班主任要在班级内定期进行各类平安教育,教育学生不玩火不随意到危险地方活动,不触摸电器插头、电源等危险物,不在楼道楼梯追逐打闹,上学放学走人行横等。 (5)班主任在组织学生进行各种校内外活动和义务劳动过程中须负责学生的平安防护与监督工作。 (6)班主任应及时检查教室的门窗关闭情况,及时发现室内电源、电路、门窗、用电设备方面存在的隐
6、患。第12条:教研组(行政)组责任 (1)组长应对办公室的门窗、电灯、用电电器具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负责要及时提醒教师关闭门窗,及时切断电器电源。 (2)组长应经常检查室内物品的平安存放情况,在电源电器周围不得搁置易燃物品。 4(3)组长须负责及时传达学校有关平安工作方面的要求,组织落实各项平安防范措施。第13条:部室管理责任 (1)各部室管理人员应对岗位工作范围内的一切管理工作负责。 部室管理人员应对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各类教学设备、教学器材的平安负责未经许可不得将设备或器外借。(2)部室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负责设备和器材的平安使用情况,不得违规操作。 (3)仪器室要根据小学生特点对实验器具和药品的存放
7、位置、保存情况经常进行平安检查。 (4)电教管理人员,在接触电教器材时,要检查其平安情况,对 学生操作使用的用电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消除触电隐患。 (5)财务室工作人员要随手关门关窗,对存放的帐册、报表、票据凭证和现金的保险柜、办公抽屉等要随手上锁,备用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第四章 平安设备监督与处理 第14条。平安责任的监督由校长总负责,各分管人员必须负责安排监督落实。 第15条。平安责任在实行岗位平安责任制的根底上,须同学期考核相结合。 5第16条。平安责任追究分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区别对待。 第17条。平安责任追究分批评教育、行政检讨、经济处理三类。执行标准须视其发生不平安责任的具体
8、情节及其影响,由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18条。平安责任处理须通过学校党政工联席会。 第五章 附那么 第19条。该细那么为上级一切有关实施平安管理文件的附属文件。 第20条。该细那么自2023年2月24日起实行。 第二篇:校园平安管理方法XX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平安,维护全省教育系统平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方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平安防范工作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
9、业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第三条 学校平安管理遵循“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社会参与,综合治理、各负其责的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 第四条学校平安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建立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的校园平安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平安管理主体责任和事故责任追究。 (二)建立健全学校平安预警机制,建立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平安预防控制等预防体系,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平安隐患,落实校园平安防控主体责任。 (三)建立学校平安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
10、生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妥善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置等。 (四)建立健全学校平安教育机制,加强平安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平安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建立完善学校师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 (六)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平安。 第二章平安管理职责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平安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平安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平安工作考核目标并每年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检查指导,催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平安管理制度。 (二)建立平安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平安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催促学校积极开展师生平安教育,根据学生
11、的年龄特点选用适宜教材,确保学生平安教育落到实处。 (四)催促学校制定校园平安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平安工作。 (五)定期组织校长(园长)和学校负责平安保卫工作人员等接受平安管理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 (六)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平安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平安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每年定期对学校平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七)协调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治理整顿。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设置专门平安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指导属地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平安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应当履行以下平安管理职责: (一)学
12、校应当提供必要的平安根底设施和条件保障。学校符合根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平安质量标准。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配足配齐符合要求的平安保卫人员队伍、监控报警设施与防卫器械。 每年对校舍平安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已确认的危房杜绝继续使用并及时维修改造或者撤除。 (二)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平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学校平安管理制度和平安应急机制,并组织实施。 1.学校平安管理工作制度2.门卫平安防范工作制度 3.学校消防平安管理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度4.校内平安定期检查和平安隐患报告制度5.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处置
13、预案 6.学校食品卫生平安和疾病防控管理制度7.校车使用、管理制度8.校园平安责任追究制度9.平安管理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2023.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11.反恐怖等其他学校平安管理制度等。 (三)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平安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园)长负责制,设立平安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平安保卫人员。 平安保卫人员应当熟悉学校平安管理、治安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平安标准和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及校园平安防范工作重点。 (四)学校保安员推行“保安公司派驻,教育部门管理的专职安保队伍管理模式,年龄一般在50岁以内,身体健康,反响敏捷。 学校专职保安员配备的数量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学生规模
14、在500人以内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保安员;学生规模在500人至202300人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3名保安员;学生规模在202300人以上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根底上,寄宿制学校(住宿学生在200人以内)至少再增配2名专职保安员,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五)加强保安室警械的标准化建设,保安室内应当按执勤人数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平安钢叉2套、长警棍3根和对讲机等。 保安人员值勤时着保安服或佩戴学校保卫人员标识,携带橡胶警棍等相应的平安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并能熟练使用。 第八条对由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校园平安事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进行协调、协助并配合进行检查、整改。 (一)向属地综治、公安机关报送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并接受对校内消防平安、校园平安的指导监督和整改意见,配合做好对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平安以及校园突发案、事件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