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仪器和试剂管理制度 一、所使用的商品仪器、试剂必须有产品注册证、销售许可证和/或生产许可证。 二、各专业组应配备足够的仪器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及时准确。 三、各专业组组长应随时关注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一般小故障有能力可以自行解决,迅速恢复仪器的正常运行;如遇较严重的仪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厂方工程师进行修理。 四、对于使用年限较长、经常发生故障、需要更新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与设备科沟通后。填写设备申请表,经科主任批准后,报设备科进行招标采购,防止影响日常工作。 五、各专业组长应关注日常工作量的变化,如遇突发事件和工作量急剧增加等情况,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及时添置设备,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仪器、试剂、方法更新时应做比较试验,开展新工程必须做方法学评价,并有相应试验记录。方法学评价内容至少应包括:精密度、方法比照、病人结果的可报告范围。 七、所有试剂、耗材、辅助品应根据需要定期、定量进行采购,由各专业组组长填写试剂采购清单,然后交后勤管理处由专人统一采购,试剂到货后,通知后勤管理处验货并入库,由各工程检验人员保管,并按试剂盒说明书要求保存。 八、所有冰箱、水温箱、压力锅均要填写工作状态记录表,超范围时立即 报修并记录报修部门或对方工号。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