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2/T4030-2021供水人口大于10000人或日供水能力大于1000吨,提供日常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的一定区域的水域和其相关陆域。依据水源类型不同,可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河道、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3.2水源地保护区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rea为防止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保护区外划分准保护区。3.3供水保证率probability of water supply预期供水量在多年供水中能够得到充分满足年数出
2、现的概率。3.4集中式应急(备用)水源地emergency reserved drinking water source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因故停止供水或供水量严重不足时,在规定时间内能及时补充或替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供水功能的水源地。3.5水源地达标建设standard construction of water source为确保水源地水质优良、水量充足、水生态良好,围绕持续满足“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可靠、监控到位、信息共享、应急保障”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要求,而采取的工程建设、环境整治、监测监控及相关管理等一系列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统称。3.6饮用水水源单一地区si
3、ngle drinking water source area仅有一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供水片区,或虽然有多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但都位于同一水系、有直接水力联系的供水片区。4规划与选址4.1水源地规划应分别以省、设区市、县(市、区)级行政区为位制定,评价水源地的安全状况,明确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布局、工程建设、保护范围、调(输)水工程、监测监控、应急预案、管理措施等内容。根据供水变化情况,每5年到10年对规划进行修编。4.2按照水源地规划不断优化布局,实现相对集中、集约保护、降低成本、减少风险4.3水源地选址应符合规划布局和保护区管理相关要求,地表水水源地应选择岸线和水域开发利用程度低、涵养条件好、便于保护的水源,地下水水源地应选择补给条件好、便于保护和开采的水源。4.4新建(改扩建)水源地应经水资源论证取得取水许可证。4.5地表水水源地取水口附近岸线及河势应保持稳定,避免滑坡、塌陷及洪涝等影响:地下水水源地取水井附近地势应保持稳定,取水不易受到干扰。4.6水源地水量、水质得不到有效保障,无法整治达标或整治达标代价过大,经评估不能保障供水安全的水源地,应选址建设替代水源地,并限期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