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领导职务设置意见 内容预览: 为了做好地方各级党委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地方各级党委机关非领导职务职数的比例限额按以下标准掌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机关设置的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职数,为厅级领导职务职数的40-50%,副省级城市党委机关设置的巡视员(副厅级)、助理巡视员(正处级)职数,为同级领导职务职数的40-50%,其中巡视员不超过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调研员、助理调研员职数,为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60-70%。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和副省级城市的区)党委机关设置的调研员、助理调研员职数,为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40-50%,其中调研员不超过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数,为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60-70%。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党委机关设置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数,为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65-75%。原配备的非领导职务职数超过新确定的职数比例限额的,要采取措施逐步消化解决。 二、地方各级党委机关设置非领导职务的原那么、规格 如果你需要此原创文章,请立即点击咨询客服老师吧。 如果你需要定制一篇独一无二的原创文章,请申请原创写作效劳,1-3天即可交稿,满意为止。 如果你需要发表文章,但文章可能还没写好,请点击论文发表效劳,即可快速见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