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管局工程建设指导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以工程建设为核心的工作要求,以重大工程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按照中共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的意见(安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建设的层次分类 1.强攻工程。是指对于全区经济转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长远战略意义,具有产业带动性、科技示范性、投资额达5亿元以上的龙头工程。 2.重大工程。是指符合全区产业开展规划,对全区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意义,具有延伸产业链、加快产业集聚作用、投资额达1亿元以上的工程。 3.重点工程。是指符合全区产业
2、开展规划,属于产业配套、成长性强、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二、明确工程建设的职责分工 按照职责分工,我局主要负责环境卫生、建筑垃圾处置方面的效劳;负责工程建设需要道路开挖的行政审批。局机关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审批、效劳工作。 三、领导小组 为抓好工作落实,区城管局成立加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利萍任组长,副局长廖德斌、赖金卫、兰凡怡任副组长,郑慧明、罗庆华、陈伟平、朱华、熊晖任组员。 四、责任分工 经局班子会研究,局主要负责人负责强攻工程,分管局长负责重大工程,部门负责人负责重点工程。 五、工作要求 1.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效劳水平。对各自负责的工程,要加大工
3、作力度,快速推进开工工程,随时解决工程推进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要按照“保姆式效劳的理念,为工程建设做好效劳工作。 2.严明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1)严禁阳奉阴违、明推暗拖、拒不执行或消极应付区委、区政府关于工程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2)严禁曲解政策、散播不利于工程建设的言论,或组织、参与抵抗工程建设的群众性事件及违法信访行为;(3)严禁无客观原因不按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影响工程建设工作进度;(4)严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效劳事项推诿扯皮、态度生硬、应办不办或成心刁难、耽误拖延、设置障碍;(5)严禁以不合理要求为由干扰和阻碍工程建设,或纵容、支持甚至教唆、帮助亲友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事项中弄虚作假,获取不正当利益;(6)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打招呼,说人情,帮助亲友取得工程建设工程;(7)严禁以任何形式自己参与、参股、承揽工程建设工程;(8)严禁截留、侵占、贪污、挪用工程建设资金;(9)严禁借工作名义违规对工程进行检查和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2023)严禁在工程建设中玩忽职守、滥用权力、徇私舞弊、假公济私。 对违反上述规定,以及工作不力、作风漂浮、失职渎职,影响工程建设推进的行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