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工作半年度总结及后期安排 一、省级考核重点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 一出台市、县、乡级按要求出台湖长制实施意见 1、市、县两级按照省考核时间节点均已两办的名义出台,并报省河长办备案。 2、乡级湖长制实施意见要求有湖泊的镇在9月底前全部出台。 二按要求实现湖长组织体系全覆盖,并分级设立湖长 目前湖长组织体系覆盖到县级和局部镇村 三按要求出台市、县级“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 全市应出台28策,已出台21策,待出台7策 1、市级“一河湖一策应出台8策,已出台6策 已出台:龙岱河、老濉河、萧濉新河、沱河、浍河和南湖 待出台:东湖、绿金湖 2、县级“一河湖一策 应出台20策,已出台15策 濉溪县:应出台9策,
2、已出台5策 已出台:巴河、北淝河、澥河、包河、王引河 待出台:凤栖湖、乾隆湖、任楼湖、临涣湖 相山区:应出台3策,已出台3策 已出台:王引河、湘西河、洪碱河 杜集区:应出台3策,已出台3策 已出台:东湖、塑西湖、闸河 烈山区:应出台5策、已出台4策 已出台:化家湖、王引河、闸河、新北沱河 待出台:洪庄湖 四各级河湖长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公示牌及时更换与维护 已完成 五落实市、县河长办专职工作人员并到岗到位 机构编制批复三区一县未落实。 全省:市级,滁州、安庆未落实。县级,仅少数落实。 六全面落实市、县两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 均已落实 七建立市、县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平台 已建立QQ、微信等工作信息联系平台。监控监督、巡河湖、问题交办系统等高级信息平台待建立。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完成2023年度“样板河湖的建设实施 二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宣传渠道 三催促县区在9月底前出台镇级湖泊实施意见 四9月底前实现湖长组织体系全覆盖,并分级设立湖长 五11月底前完成全部市、县级“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 六及时调整、更换与维护公示牌 七催促落实县河长办专职工作人员到岗到位 八全面建立市、县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平台 九对接相关职能局完成2023年度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