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煤矿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集中开展煤矿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区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荥府办发20234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以煤矿“一通三防、汛期“雨季三防和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主的平安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及对象 (一)检查时间: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2、催促检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3、整改提升稳固阶段(9月1日-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县域内煤矿(至今未开工煤矿除外)。 二、检查方式方法 (一)检查方式。一是将大检
2、查与专家会诊相结合;二是将大检查与省煤监分局交叉大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方法。采用地面听、看、查与井下现场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平安七条规定(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平安七项攻坚举措;煤矿“零死亡目标攻坚举措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到位;1 (二)是否存在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可靠、风量调配是否合理、局部通风机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公示制度,是否有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核定区域组织生产; (四)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各类传感
3、器是否安设到位,是否按期校检;是否按要求检查和管理瓦斯;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和整治,防治水制度、措施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到位;汛期“三防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各矿必须立即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各矿级领导为成员的检查组,迅速开展全矿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于2023年8月1日前报县安监局。 (二)但凡检查出井下系统不可靠、未严格按核定的采掘头面和入井人数作业的,未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一律采取停头、停面和停止井下作业,责令限期整改,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分,并在全县煤炭系统进行通报。 (三)各安监站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催促整改和及时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我局。 (四)检查期间,原那么上检查人员一律在被检查企业职工食堂用餐。 内容总结(1)关于开展煤矿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集中开展煤矿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区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荥府办发20234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以煤矿“一通三防、汛期“雨季三防和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主的平安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