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大队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第三大队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23年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 全面贯彻落实省厅、交管局、总队及支队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以廉政建设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
2、保证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要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遵守组织制度,自觉做到“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对照党章加强自我检查、自我约束,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纪委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二、明确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抓好
3、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它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的中队、对分工的具体工作,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加强作风建设
4、,持之以恒纠“四风 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从具体问题抓起,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防止反弹。稳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纠正“四风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行为。 深化“庸懒散慢拖瞒专项治理,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重点治理不作为、慢
5、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完善措施,依法行政,主动效劳,提升效劳水平,积极争创示范窗口。认真解决广阔市民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打牢廉洁自律思想根底 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重点抓好警示教育。改进教育方式方法,采取专题报告、廉政党课、大家说廉、参观见学等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拒腐防变每月一课警示教育片作用,以有关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
6、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教育经常化。进一步抓好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创立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采取适当方式,挖掘文化资源,进一步培育有交管特色的廉政文化,让廉政文化进单位、进家庭,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勤廉兼优的文化气氛。 五、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认真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落实党务、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增加透明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但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
7、重大工程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严格标准财务管理,严禁设账外账,加强对“小金库易发部门和岗位的催促检查,堵塞漏洞。 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完善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对违纪违法信息线索进行认真的研判分析,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纪政纪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通过内部审计监督、信访举报、网络线索、日常监督等形式,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