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信管理局备案所需材料 通信工程参建企业备案有关事项 202223-7-17 【字体:大中小】 各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 为了加强通信建设市场管理,维护通信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标准通信建设工程企业行为,保证通信网络的建设质量,我区对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现将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区从事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用户管线建设的企业(含区内企业),均应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我局对备案企业实行年度复查。备案企业在工程工程设计完成后和施工开工前须向我局填报承揽通信工程工程报备表
2、,以便复查。 三、备案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用户管线建设资质。 四、备案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通信工程参建企业备案登记表(详见附表一)1式2份(一份与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另一份单独装订成册)。 (二)附件材料 1、备案登记申请报告(函); 2、企业法人授权办理的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驻桂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7、驻桂工程负责人通信建设工程工程师(信息产业部未考核之前为工程经理)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在桂参加工程建设其他人员有关资格证书(通信建设概预算资格证书、通信建设工程工程师或建造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技术工人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备案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要求格式及顺序装订,报送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对,否那么不予受理。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