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介绍学生自我留学是否合法_学校劝退学生合法吗编辑您好: 我是山东省学院01级学生,2001年12月校方组织赴俄留学一事,分公派与自费两种。当时在全校各班内都作了宣传,我争取到公派名额,当时对公派生的条件是这样的: 1,公派生赴俄后只准备自己三年的生活费。学费与住宿费按学院各系标准交给学院,本人当时交了三年学费和住宿费共13200元,大一的学费在开学时已交; 2,赴俄前在本院读9个月的俄语预科 (实际7个月)交培训费9000元,中介效劳费3000元,境外效劳费500美金(实际200人民币足够),书费100; 3,赴俄后直接读大二,俄校58个专业可任选。与当地学生一起上课。(实际缺乏58个专业
2、)! 2002年9月24号我们10个公派生与8个自费生一起从学校出发,26号到俄罗斯学校,然后我们才知道了实际情况: 1,所谓的公派生其实与自费完全一样,要自己支付所有的费用(学费和住宿费共1500美金/年),还必须与俄校签订交费合同; 2,不管公派还是自费,一律从大一开始读,不能随便选系和专业,也不能与当地学生同班,我们中国留学生只能一起读经济;上课、住宿一律和中国学生一起,根本就不叫留学; 3,我们从一出了学院校门,学校就把我们交给了中介机构,一路上全是中介给我们带路,学院根本没有派代表和我们同去; 4,俄校在全俄排名100名之外,(当时在各班宣传时学院吹嘘说此校在全俄排名前十位)对此,学
3、院根本不负责任。无奈之下,我们现在已有4个公派生和4个自费生回国了。 我有几个问题:1,作为国家正式的大学,学院公然在全校宣传,介绍本科生自我留学,是合法的吗?2,学院打着公派的名义,通过中介机构将我们骗至国外,然后让我们自费上学,合不合法?(实际上,后来我们知道我们并不是正式的公派,而且所有的中介都是不合法的)3,整个事情过程中,学院有哪些做法是不对的?4,我们能得到什么赔偿? 这件事学校不但不给我们一个合理的交代,反而连大三、大四的学费都不退(我现在正读大二)。我们大局部人都是农民家庭,每个人损失的2万多块钱,对于学校来说,算不了什么,可是对一个农民家庭意味着好几年的血汗钱呐!那些钱都是父
4、母千辛万苦借来的,家里因为学校的欺骗,已欠下好几万元的债!难道就没有人来管管他们吗? 山东省学院01级计算机系本2班 王凯 专家点评: 明眼人一看就知,这是学校和中介“合作的结果。作为国家正规的高等教育机构,学校的这种做法显然是不适宜也是不符合标准的。 第一、如果是作为两个国家学校之间的交流工程,应该是在两所学校之间签署协议,且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其间所发生的费用除学费和本人生活所需费用外,不应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如果不是学校之间的正常交流工程,那么学校在学生中宣传并出面组织自主留学的做法显然是不妥的,它造成了本校正式注册学生的流失。由于实际情况与所宣传的不符而造成对学生时间和金钱的损失,对学校的声誉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即使学校从中能获取到一些利益,而这种利益的获取总是有限的。至于提到以公派的名义实为自费留学的不实承诺,学校实际上是在非法中介的欺诈行为中扮演了极不荣耀的角色。 第三、如果是通过中介自费留学,留学者本人应与中介签署必要的合同,由于学校的介入,致使这一步被忽略,以至于发生后来一系列的问题。 第四、学生及其家庭作为受害者一方,也应当从中吸取教训。毕竟出国留学不是一件小事,它所涉及的方面比拟多,在个人的能力难以对所获资讯核实的情况下,一定要谨慎行事,不给行骗者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