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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县区农村土地确权考评细则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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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县区农村土地确权考评细那么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那么 对于农村土地确权,农民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地块权属、地块面积等方面,国家在土地确权方面采取了以下政策措施: 地块权属方面 1、代耕代种 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农户承担相应的农业生产本钱,享受相应的农业生产收入,同时自己承担农业税费或享受粮食补贴;一种是承包农户将生产权、收益权进行转移,不承担农业生产本钱,也不享受农业生产收入,即不拥有经营权,只是保存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根本权利承包权,因此也保存了承包权附带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农业税费或享受粮食补贴。 对于上述情况,农村一般有较为一致的认识,无论是重新分田、年终流转分配等,还是收取农业

2、水电费、筹资筹劳等,均视同农户常年在家,由原户主享受或承担。 因此,在确权过程中,代耕代种地块的权属应归原承包户所有,代为耕种农户仍按照自己本身的承包地确权,即“各确各的权。确权过程中之所以产生纠纷,主要牵涉代耕代种期间,局部代耕户为原户主承担了一定的农业税费、水电费、筹资筹劳等,他们不愿意无偿返还权属。 2、互相调田 在农户自己看来,这种调田方式已经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但在法律和政策上,有的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规定程序。因此,在确权过程中,既要妥善照顾到农户的感情和利益,又要切实符合法律、符合政策,把两者兼顾好。对于二轮承包之后农户私下调田的,原那么上应返还权属,

3、即“先归还、再确权。 3、弃耕后要田 这些弃耕又要田的农户一般都是经济状况较好、较早迁往城镇的家庭,群众和确权的村组干部在感情上难以接受返还其承包权的要求。但根据确权要“长期化、“固化的政策,不能因为其曾经抛荒弃种的短期行为,而使其失去这份长久的、要固化的财产权。因此,对于弃田后再要田的农户,应分情况进行处置:曾经明确放弃责任田,村委会有申请书、成认书的,在本轮承包期内不确权;对举家迁入设区以上城市的,可发动其放弃要地诉求,收归集体;对举家迁入小城镇的,尊重其意愿,发动其与现耕种农户协商解决,同时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 4、承包地被局部征用 确权中会遇到的矛盾是:有的村组认为承包耕地是集体所有,

4、因此将局部承包地的征地补偿费在全组农户中按照人口、承包地面积等进行分配,没有和被征承包地绝对挂钩。现在被局部征地的农户对确权工作提出要求:要么重新分地,要么重新分钱。承包地局部征收可以这样处理: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农户享受的,已征面积不确权,其他未征收面积确权;由其他农户共享的,可以根据农户要求,按照现有人口重新分配未征地面积后再确权,即“先调田、再固化。 5、集中居住 集中居住是指在新农村建设中,少数农户响应政府号召,撤除过去住在村组内的散居房屋,搬进统一规划建设的集中居住点。集中居住只是改变了农户的宅基地,没有改变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和承包地。但对于规划建设集中居住点的村组来说,其承包经营权和承

5、包地已经改变了。目前集中居住的试点中,一般有两种用地模式:一是征收,二是临时用地,即视同流转,每年支付流转费。对于临时用地模式,原那么上要尊重农民意愿确权确地到户,如果群众有要求,也可以“确股确利。 地块面积方面 1、承包面积 承包面积确实定是确权工作的核心。承包面积主要是根据二轮承包资料确定的。对于二轮承包资料完善的村组,先按照二轮承包资料确定合同面积;在此根底上,再与计税面积(或粮食补贴面积,下同)核对,合同面积一般应等于计税面积。如果不等,需寻找原因,剔除不合理局部或增加面积。当合同面积大于计税面积,分为实际减少和藏田两种情况,实际减少应按照小者确权,藏田应按照大者确权。当合同面积小于计

6、税面积,分为实际增加和骗取补助两种情况,实际增加应按照大者确权,骗取补助按照小者确权。对于剔除的不合理面积,根据确权政策,可以仍归原农户耕种,不影响使用权,但是不能确权。 2、流转地块 对于没有改变界址特征的流转地块,可以直接通过测量确权。对于失去界址的流转地块,一般只能测量整个流转地块,进行四点或多点定位,得出大地块面积。各户确实权面积,即各户实测面积应等于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对于测量溢出面积(实测面积-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分田面积的,根据实际分田面积分摊给农户,一般不做集体收回,不与民争利,即“先分摊、再确权;分摊方法是各户实测面积=流转地块实测总面积流转地块合同面积

7、或分田面积各户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二是没有分田面积的,大于合同面积的溢出面积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群众强烈要求分摊的,也可进行分摊。 3、零田 零田是指大田之外的自留地、找足地、边角地等。有的村民小组将其纳入二轮承包面积,有的村民小组没有纳入二轮承包范围;有的田有四至特征、有的田没有四至特征。因此,可以大致区分三种情况处理:对于纳入二轮承包面积且分得清界址的,指界确权;对于纳入二轮承包面积、分不清界址的,以原合同面积确权,溢出面积分摊农户或作为集体机动地;没有纳入二轮承包面积的,不管有无界址,均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不确权。 4、宅基地、竹园 二轮承包时,有些地方将局部宅基地、竹园面积计入了二轮承

8、包面积,主要是这些村组宅基地、竹园面积较大,超过了农村认可的0.4亩,对超过的面积,当时便作为承包面积。根据确权政策,宅基地、竹园抵算面积不确权。 5、现场指界 界即是地块四至,是指具体地块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相邻物、相邻户。现场指界是指确权工作中,对承包地现状进行区分权属和四至,使测量人员进行实测定位或图解勾线。现场指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两户的界址点一般在田埂中央,如果分田时没有将田埂计入,指界时可以从田埂内侧定位;对于一户连续几个地块的,特别注意分清跨田块、跨沟渠、跨道路的界址;对于田头有建筑物、水泥场、旱谷物种植的,原那么上基于二轮承包丈田情况确权在内,如果国土“二调图、影像图上已经变成建设用地,那么不宜指界在内。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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