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土局领导干部选拔方案 根据省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法(试行)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职位空缺情况,现就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 根据工作需要,需选拔以下科级领导职位。 二、任职资格 参加科级领导职位选拔的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 (1)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66年月15日之后)。 (2)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本单位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3)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采用任命制;具有招聘制干部身份的采取聘期制,聘期三年。 (4)市局机关
2、人员按照个人意愿,也可参加选拔,选拔任用后,编制、工资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三、组织领导 本次干部选拔工作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市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局纪检组负责干部选拔全过程监督工作。 四、时间安排。2023年3月17日。 五、要求 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2、客观公正地评价同志。 3、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一是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民主推荐情况和局党组研究讨论情况。二是考察人员要坚持党性原那么,公正正派,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三是严禁跑官要官或无原那么纠缠、吵闹,对在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中打招呼、宴请、发信息、打 等非组织活动搞拉票行为的,一经发现,进行调查并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任职资格,对已经提拔使用的,一律免去职务,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市局纪检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其他未尽事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市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