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用地预审办事指南五篇范文 建设工程用地预审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 1402023020230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管理方法; 4.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管理方法的通知。 审批条件 无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申请人向XX市国土房管局窗口提出申请,XX市国土房管局窗口经过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那么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2) 窗口将受理的案件分配到XX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利用规划处,假设资料齐备,那么审核是否符合许可条件;(3)审批:按照审批权限出具预审意见/
2、预审复函/初审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4)发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意见/预审复函/初审意见:行政效劳大厅XX市国土房管局窗口根据领导审批,发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意见/预审复函/初审意见。 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2份、必备)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必备) 3、预审申请报告(原件2份、必备(国家级审批、核准、备案工程,需报国土资源部预审,建设单位还应出具直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用地预审的请示文件2份)。内容包括:拟建工程根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工程的申报类型(审批、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工程应注明核准、
3、备案方案部门所属具体级别(国家、省、市、区或县级市),如与实际不符,预审意见无效;假设是工业工程,需注明工程的投资总额并明确具体建设工程)。 4、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4份、必备)(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说明工程根本情况、功能分工有关情况、详细联系方式)。 5、建设工程根本情况表(原件、2份、必备) 6、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2份、必备) 7、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必备) 8、附图及红线坐标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1份、必备)(红线图采用autocad格式,坐标列表采用excel或txt格式)。 9、地形图(原件、4份、必备)(应是比例尺为1:500或1
4、:2022蓝晒地形图;应描绘红色用地界址线,在图上附列坐标表;应与选址意见书附图及坐标一致) 2023、工程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2份、审批工程必备) 11、作为该工程用地规模确定依据的相关技术标准文件(复印件、2份、非必备) 12、银行或验资机构出具的一个月内的资金证明(原件、1份、核准、备案工程必备) 13、a:关于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的初审意见(4份)、b:1:202300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份)、c:最新1:2023000土地利用现状图(2份)(原件、凡在番禺区、花都区、XX县区、XX县区行政范围内选址,且需由XX市国土房管局或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预审的工程)
5、14、工程用地范围内或邻近地块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复印件、2份、非必备资料) 15、历史用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非必备资料,涉及各单位原有历史用地的可提交)注:所有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和提供原件核对。 许可程序(1)受理申请:申请人向XX市国土房管局窗口提出申请,XX市国土房管局窗口经过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那么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2) 窗口将受理的案件分配到XX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利用规划处,假设资料齐备,那么审核是否符合许可条件;(3)审批:按照审批权限出具预审意见/预审复函/初审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4)发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意见/预审复函/初审意见:行政效劳大厅XX市国土房管局窗口根据领导审批,发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意见/预审复函/初审意见。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2023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评估和专家论证的,听证、评估和专家论证不在上述期限内;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立项的工程,许可权限在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 38920685受理地点 XX市政务效劳中心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受理窗口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