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库征地补贴指导方案 一、征地搬迁范围 (一)满族自治县 二、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原那么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那么; (二)严格执行征地动迁补偿安置政策,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 (三)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四)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 三、征地补偿标准 县一类地征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6万元/亩,未利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4.8万元/亩;二类地征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3.5万元/亩,未利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8万元/亩。XX县区、XX县区征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7万元/亩,未利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5.
2、6万元/亩。XX县区征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6万元/亩。高XX县区征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6.6万元/亩。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被征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根据调查核实后的类别、数量和质量,按照实际工程造价或市场重置价格分别确定补偿标准,本标准未含的参照其他行业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经用地单位、产权人及土地征收实施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予以补偿,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登记建档。 五、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按一茬补偿,县菜田3000元/亩、旱田1500元/亩;XX县区、XX县区、XX县区、高XX县区菜田3000元/亩、旱田2022元/亩。 六、林木补偿标准 被征地范围内的一般林木
3、补偿标准、果树补偿标准、绿化树种补偿标准、林下人工栽植经济作物补偿标准,其他未列出林木、果树等参照相近似类别标准予以补偿。 七、农业人口安置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方法的通知(本政办发(2023)21号)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实行货币补偿或社会保障两种安置方式。采取何种方式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一)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依法征收土地补偿费的80%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20%预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经营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 (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民按照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方法的通
4、知规定参加社会保障。对符合参保条件的男45周岁、女40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征地时由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核定的应参保人数,以上年本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办理社会保障手续。 八、住宅房屋确实认和安置补偿标准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一)补偿安置条件。在征地范围内,需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必须持有市、县(区)、乡(镇)房屋产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证);二是有与之相对应的房屋。经市、县(区)、乡(镇)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和征迁人审核确定后给予补偿。 (二)补偿安置要求。搬迁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持有房证的,应在办理搬迁补偿安置手续前,办
5、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为国有土地房屋搬迁认定书;国有土地上持有房证的,应在搬迁公告大会后向房屋所在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城镇房屋搬迁产权审定书。 (三)补偿安置方式。根据搬迁范围实际情况,对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被征收人,实行房屋货币补偿或异地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方式。 (四)核定原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房屋建筑面积大于产权登记面积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实测房屋建筑面积小于产权登记面积的,由产权登记机关裁定。 (五)货币补偿标准。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标准补偿,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装修、结构、成新、环境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货币补偿
6、金额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 (六)差额面积补贴款的计算。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征收人应当按照货币补偿标准的40%对被征收人给予差额面积补贴。计算公式为:差额面积补贴=货币补偿标准40%(45平方米-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 (七)对被征收人的各项补助费用标准。 1.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的租房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安置过渡期发放租房补助费,租房费按被征收房屋面积每平方米10元计算,超过过渡期的,按每平方米12元计算发放。 2.搬家费每户1000元。 3.有线或其他设施迁移,按法定价格予以补偿。 (八)在集体土地上有以
7、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补偿: 1.有建房批准手续,但未建房屋的; 2.在征收期间突击违章建房的; 3.有该地区户口但无房证的。 九、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与安置 (一)征收集体土地上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的房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价格确定。 (二)对于经营损失的补偿,可按搬迁公揭发布前6个月的税票为依据或参照经营年限、纳税实际情况生产记录或销售额计算行业利润,补偿1年的经营损失费用(不含养殖业和种植业)。 十、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根据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法,辖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征地搬迁工作。 (一)成立征地搬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县(区)人民政府
8、为组长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信访局等为成员单位。 (二)征地搬迁组织分工。辖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征地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集体土地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工作;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有证房屋的认定工作;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的监督检查工作;信访部门负责对征地动迁工作的政策把握和人民群众的信访工作。 十一、法律责任及要求 (一)参加征地搬迁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实事求是、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如发现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对于采取伪造及欺骗手段签订的补偿协议,一经查实,其协议无效,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三)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搬迁协议的被征收人,由有关部门按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内容总结(1)水库征地补贴指导方案 一、征地搬迁范围 (一)满族自治县 二、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原那么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那么(2)1.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的租房费(3)信访部门负责对征地动迁工作的政策把握和人民群众的信访工作(4)如发现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5)(二)对于采取伪造及欺骗手段签订的补偿协议,一经查实,其协议无效,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