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 人 工 伤 申 请 书申 请 人:张万柱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6年12月20日工作单位:陈巴尔虎旗龙达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岗位:岩工 联系电话:13848807370 家庭地址:内蒙古额尔古纳市矿区平安路135号事故发生经过:2012年11月4日8点15分左右,1号井岩工班四位同志,在六一硫铁矿的2中段中深孔采场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后,没发现顶板有险情。王松成、张万柱拿起爬子进行扒渣,这时顶板突然自然脱落一块矿石,将张万柱推倒,左腿跪下至到漏斗底部(漏斗深度在4-5米左右)将腿砸伤。此次事故经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初步诊断:1、左胫腓骨、跟骨粉碎骨折2、左外踝骨折,左内踝开放性骨折3、创伤性休克4、头部开放性外伤5、左肺挫伤6、肾囊肿,血肿不除外。后转入黑龙江省医院,经诊断: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并感染,左胫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左跟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小腿骨筋膜室综合症,左外踝感染,后将左大腿截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此次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此致 申请人:张万柱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