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舱室密性试验平安管理规定 1 目的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舱室密性试验作业的平安管理,防止发生事故,特制订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舱室密性试验作业平安管理。3 管理职责3.1 企业船舶建造组(工程组)负责合理安排舱室密性试验作业工程,做好施工协调,禁止不相容作业同时进行。3.2 企业施工部门负责制定舱室密性试验作业指导书,明确施工步骤和平安要求;负责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过程中的平安管理工作。4 管理要求4.1 作业审批要求舱室密性试验过程中涉及到开/关舱室出入孔盖作业,属于一般危险作业,各企业应结合船舶建造舱室密性试验作业特点,细化本企业开/关舱室出入孔盖
2、作业审批要求,合理设定审批时限,明确施工平安要求和平安措施。4.2 舱室密性试验作业平安要求4.2.1企业相关部门应制定船舶建造舱室密性试验工艺文件(试验大纲),明确试验方法、步骤及平安技术要求,确保试验平安可靠。4.2.2舱室密性试验作业前,施工部门作业长/工程主管应在单船VSCC会议上进行通报,确定施工时间。4.2.3舱室密性试验作业前应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平安技术交底,明确岗位和职责,提出作业过程中的平安技术要求。4.2.4作业人员应熟知所操作设备性能和施工应急措施,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遵守岗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坚守岗位,做好各种试验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积极排除故障。4.2.5舱室密性试验使用的工器具(水泵、压力表等)必须功能适宜并完好,符合试验工艺要求。施工用脚手架和试验舱室内外作业环境应满足施工平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