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23828-20093.1像素pixel由单只或多只LED组成的可控制其发光或熄灭状态的基本显示单元。3.2像素点间距dot pitch相邻像素间的中心距。3.3法线光轴opticalon-axis像素发出光束的中心线,通常指通过像素几何中心的法线。3.4半强角 half-intensity angle单粒LED的发光强度为其最大发光强度一半时的测量轴与最大发光强度光轴的夹角。3.5视认角viewing angle观察者(正常人,矫正视力1.0以上)在环境照度大于50000lx的晴天、太阳光正面照射标志面的条件下,偏离标志面法线方向后,在规定距离内仍能正确认读标志内容的最大偏离角度。3
2、.6静态视认距离static distinguishing distance观察者(正常人,矫正视力1.0以上)在环境照度大于50000lx的晴天、太阳光正面照射标志面的条件下,在规定的视认角内,能够正确认读标志内容的最大距离3.7动态视认距离dynamic distinguishing distance观察者(正常人,矫正视力1.0以上)在环境照度大于50000lx的晴天、太阳光正面照射标志面的条件下,当车速120km/h时,在规定的视认角内,能够正确认读标志内容的最大距离3.8设计亮度design luminance表征可变信息标志在白天太阳光正面照射标志面的条件下视认性的一个控制指标,在
3、数值上用单位面积上的平均计算发光强度表示。4分类与组成4.1分类LED可变信息标志按用途分为图形和文字两种;按支撑方式分为门架式、悬臂式和柱式三种;按环境温度适用等级分为A型、B型、C型三种。图形标志用图案或图形方式指示出前方路段或匝道出入口的交通状况,如阻塞长度、匝道开闭等信息;文字标志为只显示汉字和字符信息的标志。4.2组成LED可变信息标志由显示屏、控制器、机架、外壳、控制箱、安装连接件等组成,其中显示屏由发光矩阵及其支撑底板构成。4.3型号4.3.1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产品型号应包括产品代号、显示屏有效高度、产品分类、环境温度适应等级、设计顺序号等内容。4.3.2生产企业可将本企业注册商标或企业代号冠于产品型号之前。4.3.3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产品型号表示如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