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委信息宣传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我镇对外宣传力度,全方位推介镇经济和社会开展取得的新成就,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外宣大格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意见。 一、工作原那么 认真履行信息宣传“一岗双责,坚持“部门负责、全员参与、资源共享、奖惩并举的原那么,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对外形象。 二、报送任务 各办站所每月报送有效信息或新闻稿件不得少于4条(篇),被省、市、县级媒体(包括内刊,下同)采用的按标准给予奖励。 三、报送范围 1、信息报送的主要范围。各部门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创新举措、调研报告、重大活动;群众普遍关注、关系经济社会开展全局的重难
2、点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等。 2、新闻稿件报送的主要范围。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围绕当前中心工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突出报送政策宣传贯彻、工作进展动态,以及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 四、报送渠道 信息、新闻稿件上报时,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对稿件进行审核;在报送电子版的同时,报送一份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的纸质版。 1、信息报送采用一稿多用的方式,各部门在上报至上级部门(县委办、政府办应急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财政局民生办等)的同时,报送一份至党政办杨慧玲处; 2、新闻稿件报送时需将文字资料、图片一同报送至宣传办处;由负责将稿件向镇文广电站、镇政府网、县政府网、先锋网、报社、电视台等媒体报送。 五、考评奖惩 党政办、宣传办每月对各办站所报送的信息、新闻稿件的数量、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审核、排名和公示;每季度兑现一次奖励;对连续3个月报送任务完成排名后3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 奖励标准。信息、新闻稿件被县级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被市级采用的每篇奖励20230元;被省级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国家级采用的每篇奖励400元。同一信息、新闻稿件被不同媒体采用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镇党委、政府筹划的专题报道不予奖励。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