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17号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12月23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2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CJJ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一九九一年三月四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