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税局政务公开指导方案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促进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常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根据省、市国税局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省国家税务局办税公开实施方法和市国税局相关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分开(政务公开)暂行方法,继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税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税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力量,认真维护、及时更新政府信
2、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电台、网络、政务公开栏等载体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认真贯彻落实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方法,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当通过门户网站或者其他适当形式全文发布;属于不予公开的,应当注明不予公开的理由,还要及时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 二、着力标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把标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公开透明运行与反腐倡廉、机关效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结合起
3、来,统筹考虑,同步推进。按照“公开是原那么、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两权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在着力标准“两权运行的过程中,突出重点部位和环节,注重可操作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对群众密切关注、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各项税收执法行为,实行全面公开、动态公开、结果公开。同时,建立健全“两权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机制。 三、积极推进办税和内部行政管理公开 按照涉及为社会公众效劳的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开,涉及内部运行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在单位内部公开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办税公开和内部行政管理公开。把税收执法权力
4、、税收政策法规、办税公开内容、办税程序、办税时限等办税公开工程以及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内部行政公开工程作为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重点,有效解决影响税收工作的难点问题,涉及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问题。 针对公开的内容,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那么,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公开制度,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局、县局门户网站,不断完善各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结合系统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效能建设,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发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效应。 四、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按照“
5、简便、实用、快捷的原那么,在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根底上,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公开的形式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提高公开的效果。根据单位具体条件、公开内容和对象不同,本着灵活、注重实效的原那么,通过国税系统内外网站、政务公开栏、短信台、税务公示公告、新闻媒体等一系列便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知晓的方式,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切实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系统内和纳税人中营造良好气氛。要突出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特别要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以建设效劳型国税机关为主题,通过网络互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国税机关与纳税人的交流和互动,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六、加强考核确保形成长效机制 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有关部门公开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文明集体评比的条件,对未按规定进行公开的部门,取消评比资格;部门年度内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影响较大,依照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方法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