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15286号)文件要求,规程编制组经调研,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本规程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5施工与验收及附录等内容。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对于与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术语、材料、施工和验收等方面的内容。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增加大直径及多丝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的应用,并修改术语及材料章节中的相关内容;增加了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普通主筋的具体要求,使地方标准与行业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统一。2、增加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施工中缓粘结剂的具体数量要求:依据相关标准增加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各组成材料的检测数量和检测项目的具体要求。3、增加验收方面的具体规定,按照材料进场、下料和安装、钢绞线张拉等工序增加验收具体项目和要求及附表。4、在基本规定中明确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预应力施工方案,并经设计单位认可的要求;为检验实际施工中缓粘结剂的固化效果,增加现场留样的具体要求。5、在施工与验收中,根据施工工序的顺序,调整施工具体操作的要求。本规程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灵隐道兴泰里30号,邮编:300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