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加,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开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究竟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变更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变更劳动合同1甲方:_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通讯地址:_乙方: _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性别: 男 女 户口性质:非城镇 城镇家庭住址:_丙方:_以下称“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_通讯地址:_为协作丙方的运营与开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
2、三方协商一样,签订本变更协议。1、乙方原与“_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_,原职务_变更为_,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发工资等相关手续。4、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效劳年限连续计算。5、变更协议从_年_月_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 签字盖章丙方: 签字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变更劳动合同2甲方:新用人单位乙方员工:依据甲乙双方与 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署的?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约定,丙方与乙方之间的
3、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尚未履行局部,由甲方与乙方接着履行。为了保证甲乙双方今后合同履行的顺当,双方在重申上述劳动合同未履行局部的要点同时,又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乙方与丙方此前签署的,且尚未执行完的?岗位聘用协议?、?保密协议?、?培训协议?如有,以及其他与原合同相关的合同类文件,均由甲方与乙方接着履行。即上述各类协议今后对甲乙双方接着有效。二、双方重申,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日期仍依照原合同的期满日期确定,即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三、双方重申,甲乙双方今后履行的劳动合同内容,除下述内容双方已协商一样共同确定进行变更以外,其余内容均与原合同完全一样
4、。双方确定进行变更的内容如下: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变更为:二乙方的工作地点变更为: 三 四 五四、双方在今后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承诺将乙方此前在丙方的工作时间,视同为计算为在甲方的工作时间。无论在乙方享受年休假、经济补偿金或其他法定福利待遇时,甲方均要将乙方在丙方的工作时间与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一起合并计算在内。五、甲乙双方在今后的劳动关系维系期间,可以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根底上变更前述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也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日期不变的根底上,另行协商后签订新版劳动合同作为对原合同的内容变更。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托付代理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变更劳动合同3甲方:新
5、用人单位乙方员工:丙方:原用人单位甲乙丙三方经同等协商,就甲方今后取代丙方接着与乙方履行劳动合同一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丙双方现有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丙方主体由甲方取代。即乙方和丙方在原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也包括丙方和乙方签署的?岗位聘用协议?、?保密协议?、?培训协议?如有,以及其他与原合同相关的合同类文件中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变更为由甲方和乙方接着履行,丙方的权利、义务均随之全部转移给甲方。同时,丙方不再作为原合同原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二、甲乙丙三方均成认,本协议签订后,丙方与乙方之间的原合同尚未履行局部,由甲方与乙方接着履行,此时未造成乙方与丙方的原合同解除
6、,因此不产生经济补偿金问题。但将来一旦出现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且按法律规定乙方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时,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时,必需连同乙方在丙方的工作时间一起合并计算,作为乙方应获得经济补偿金总的工作时间。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照原合同之约定接着履行原合同。与此同时,为了备忘,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附件?劳动合同?来重申和变更原合同中的要点内容。四、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托付代理人签章: 托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变更劳动合同4有时候不止是劳动者在问,就连用人单位的负责人也
7、会有疑问。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了主体的变更,内容的变更等。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变更的相关学问。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如工作内容的变更、工作地点的变更、工资福利的变更等。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已经存在的合同关系,通过当事人双方再次协商,对原订条款作局部修改、补充或废除。通过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使原订合同适应改变开展了的新状况,从而保证合同的接着履行。(一)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遵循以下原那么:(1)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时间,必需是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进行。即在合同生效以后到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当事人还
8、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这段时期内进行。假设合同有效期届满,义务人又履行了全部义务,就不存在提出变更合同的条件。假设合同有效期届满,义务人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这属于违约行为,这时无权提出合同变更要求。(2)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只是变更原合同内容的一局部,而不是它的全部。假设变更原合同内容的全部,就不是合同的变更,而是对原合同的废止或订立新的合同。假设变更原合同少局部内容的条款是影响该合同全局效力的条款,也不是对原合同的变更,而是对原合同的提前终止其法律效力。这种性质的变更,也不能叫做合同变更(如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务合同等)。(3)合同变更,一般是“修改其内容条款,是指对
9、原合同的内容作某些修订,增加或削减。这种变更条件的依据,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安排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4)合同变更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必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样,依法对合同内容作某些必要的修改而达成新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合同除变更的条款外,原合同中未变的条款接着有效。(二)劳动合同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状况:1、企业转产时劳动合同的变更。2、企业调整生产任务时劳动合同的变更。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劳动合同变更的第3种状况,根据劳动法其次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和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文和199834号文
10、件的规定:“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是指:发生不行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局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状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即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状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原那么,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此种状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其次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按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要经过当事人双方磋商一
11、样后才能发生变更,且还要对变更的内容记载清晰。而在现实生活中,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更多是集中在对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变更。变更劳动合同5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年_月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1、2、3、甲方:_ (签字盖章)乙方:_ (签字盖章)年 月 日鉴证人:(签字盖章)鉴证机关:(盖章)年 月 日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变更劳动合同6一、什么是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根底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局部内容的法律行为。
12、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为了标准劳动合同变更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刚好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刚好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束之高阁;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
13、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样看法,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指明对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并报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变更劳动合同7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根底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局部内容的法律行为。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状况下,双方协商一样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了重大改变,经合同双方协商一样的;3由于不行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行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如自然灾难、意外事故、斗争等。;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5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改变、劳动实力丧失或局部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肯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假设接着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允;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