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质文档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毕业条件(2023新版)南京理工大学有关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规定(2023版)南理工研2023447号关于印发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23版)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23版)已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第二次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23年夏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本规定执行。2023年夏季之前入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既可以按原规定执行,也可以按本规定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学校选定的局部中文期刊目录2.
2、局部被CSSCI收录的期刊目录3.思想政治教育类重要期刊目录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23版)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那么,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其他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时,必须以第一作者且以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本规定中的“指南系指2023年12月印发的南京理工大学期刊论文投向指南(试行)。一、对硕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的根本要求申请人满足以下要求之一:1. 在统计源期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1篇;2. 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并被会议论文集收录
3、1篇;3. 受理1项创造专利(排名前二);4. 通过软件产品检测,并获得软件著作权1项(排名前二);5. MBA、MPA研究生,提交1份被政府、企事业单位采纳的研究报告,MTI研究生提交1份被政府、企事业单位采纳的翻译报告(作品);6. 体育类学位点的研究生,在体育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7. 艺术学位点的研究生,参加两次国家级的设计竞赛或举办由设计与传播学位分委员会组织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同意的个人作品展1次。二、对博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的根本要求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必须符合或高于以下四类标准之一:(一)第一类标准(要求论文总篇数至少1篇或2篇)申请人发表的论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发表
4、1篇: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论文,或SCI、SSCI收录的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的学术论文(SCI、SSCI分区表中一区、二区论文),或被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2.发表2篇:SCI(其中至少1篇三区论文)、SSCI源期刊论文,其中至少1篇由外文撰写。(二)第二类标准(要求论文总篇数至少3篇)申请人发表的论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以下类别期刊中至少发表1篇论文:中国科学(全辑);科学通报(全辑);SCI(E)、SSCI源期刊。2.被EI核心版收录的期刊论文1篇。3.在指南中的其它期刊发表论文1篇。在本类标准中的第1条款论文可冲抵第2、3条款论文,第2条款论文可冲抵第3
5、条款论文。在学校选定的局部中文期刊(见附件1)发表的论文,假设被EI核心版收录,可视为本类标准中第1条款的论文;假设没有被EI核心版收录可视为第2条款的论文。申请人必须有1篇以上的外文撰写的正式发表(有出版刊号)的学术论文。假设上述三个条款的论文没有外文论文,那么另需1篇外文撰写的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三)第三类标准(要求论文总篇数至少4篇)申请人发表的论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以下类别期刊中至少发表2篇论文:EI核心版源期刊;局部CSSCI源期刊(见附件2)。2在指南中的其它期刊发表论文2篇。在本类标准中的第1条款论文可冲抵第2条款论文。在学校选定的局部中文期刊(见附件1)发表的论文可视
6、为本类标准中第1条款的论文。申请人必须有1篇以上的外文撰写的正式发表(有出版刊号)的学术论文。假设上述两个条款的论文没有外文论文,那么另需1篇外文撰写的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四)第四类标准(适用于人文学科,要求总篇数至少4篇)申请人发表的论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SSCI源期刊或附件1、附件3所列期刊发表论文1篇,在其它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在指南中的其它期刊发表论文2篇。2.在附件1、附件3所列期刊之外的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在指南中的其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在本类标准中,SSCI源期刊或附件1、附件3所列期刊论文可冲抵指南中的其它期刊论文;SSCI源期刊或附件
7、1、附件3所列期刊之外的CSSCI收录期刊论文可冲抵指南中的其它期刊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以及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3000字以上)的文章等同于CSSCI收录期刊论文。三、其它科研成果折算论文的规定及减免发表论文的根本条件(一)其它科研成果折算论文的规定研究生的相关论文工作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名,完成单位署名为南京理工大学),或授权创造专利(排名前三名,完成单位署名为南京理工大学)1项等同于EI核心版收录论文或在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在国家级出版机构出版个人奉献15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等同于SCI(或SSCI)三区论文或附件1重要核心期刊上发
8、表学术论文1篇。(二)减免发表论文的根本条件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者,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在申请学位时可减少或免除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研究生作为骨干成员参加了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工程(必须是涉密工程),承担了相对独立的重要任务,由于保密等原因,无法将研究成果公开发表,但研究成果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鉴定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认定有较大学术价值。四、对申请人发表论文有效期的规定1本规定依据2023年12月印发的南京理工大学期刊论文投向指南(试行)制定。今后,如果我校对指南进行修订,在新的指南版本发布后的24个月内,可按照“有利于学位申请人的原那么共用新老版
9、本的指南,超过24个月,按新指南版本执行。2论文待发表期间(以杂志社接收发表时间为准),由于影响因子发生变化而影响期刊等级分类者,可按照“有利于学位申请人的原那么处理。五、其它有关说明申请人提出学位申请时,所适用标准中的最高层次论文必须已经正式出版,其它论文可以录用通知为准。2023年夏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本规定执行。2023年夏季之前入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既可以按原规定执行,也可以按本规定执行。学校鼓励各学位分委员会制定相关学科发表论文的规定(需报校学位办审查备案),高于本规定要求的,按学院制定的规定执行。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9月17日南京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17日印发附件1附件2局部被CSSCI收录的期刊目录附件3思想政治教育类重要期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