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系统政务公开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系统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决定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立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示范点创立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立活动,是政务公开的一项根底性工作。大力推进示范点创立活动,有利于加强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根底;有利于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更加广泛、扎实地开展政务公开,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有利于在普及中提高,在创新中开展,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努力构建和谐。 二、示范点的创立对象 建委机关、委属各单位、建委窗口; 三、示范点的创立标准 (一)政务公
2、开示范点创立标准 1.组织保障有力。 (1)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 (2)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 (3)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效能建设、政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评议的重要内容。 2.制度建设健全。 (1)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2)政务公开评议制度; (3)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4)政务公开相关的监督、考核、奖惩、听证等制度; (5)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 3.公开重点突出。 (1)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职能、工作程序等; (2)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3、 (3)标准公开内容,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 4.公开形式多样。 (1)新闻发布会; (2)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宣传橱窗; (3)报刊、播送、电视等媒体; (4)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 (5)门户网站、网页;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对示范点创立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推进方案,选好示范点,精心指导,分步实施,积极推进我市建设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立活动。 (二)稳步推进,确保实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分析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和措施。坚持经常性检查和
4、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示范点创立活动实施动态管理,确保示范点先进性得到发挥和保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及时总结和表彰。加强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立活动的催促检查和考核评估,通过交流会、现场会、表彰会等形式,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市建委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开展的政务公开示范点创立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在适当时候进行命名表彰,再推荐局部根底较好、条件成熟、成效明显的示范点,在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会议上命名表彰。 (四)具体申报要求。要严格对照示范点标准,推荐示范点,市建委将根据推荐理由、推荐材料从中筛选确定建设系统内示范点。推荐示范点及示范点创立活动情况于11月2023日前书面报市建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