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是否可以帮继子女起诉要求抚养费 征询:丈夫与我结婚前,与他前妻生育了一个儿子,法院判决儿子由男方抚养,但我也对继子视为本人儿子,由我照顾,二年前丈夫到外地打工,就没有给过我和继子生活费了,现在儿子四岁,我一个人工资实在无法养活我和继子。请征询是否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应以什么名义起诉,起诉条件是如何规定的?重庆:熊女士答: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属于抚养费纠纷案件,你继子可以起诉他父亲,也确实是你丈夫,要求他支付抚养费,应以你继子女的名义起诉。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人的或者由本人保护或治理的民事权益遭到损害或与人发生民事争议,以本人的名义恳求人民法院通过审讯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截了当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详细的诉讼恳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原告与本案有直截了当利害关系是指,当事人本人的民事权益遭到损害或者与别人发生争议。只有为保护本人的民事权益而提起诉讼的人,才是本案的合格原告。作者单位: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