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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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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乡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制度 一、总那么 第一条为扎实推进维护稳定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根据xx市委、市政府关于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相关规定和市维委办的工作要求,结合镇党委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维稳工作坚持“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按照建设“平安都江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明确职责,完善程序,标准运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社会稳定问题。 第三条按照“稳定抓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测预警、排查化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工作保障五大机制,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信息排查、分类调处、检查督办、应急处置、善后处理、总结评估、责任追究等八个

2、工作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台帐,如实反映工作情况,标准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条天马镇辖区内的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依照本制度,认真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组织领导 第五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综治办根据党委、政府和维稳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维护稳定日常工作;各科室、村(社区)按照职责范围承担相应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党委、政府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党政领导按季度研究稳定工作制度,掌握稳定动态,分析稳定形势,研究和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针对本地区可能发生的重大不稳定问题,制定完善工作预

3、案。 第七条综治办要及时掌握涉及稳定工作的动态信息,定期分析、研判、通报维稳工作形势,加强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根据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协调催促各单位履行维稳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维稳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维稳机构,落实维稳工作保障,保证维稳机构的人员、经费、必要的办公设施以及交通、通信工具。 三、矛盾纠纷排查 第九条根据党委关于维稳信息考核方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维稳信息网络,落实信息员工作职责,及时准确掌握涉稳信息,畅通信息传送渠道,强化信息工作考核。 第十条标准信息报告工作,加强信息搜集和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

4、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内幕性动态信息,“抓早抓小及时获取、准确研判、快速报送、分类办理。一旦发现涉及社会稳定各种情况,必须严格按规定迅速、准确报送。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机制。落实“领导接访日和按月开展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问题比较突出、矛盾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根据需要随机排查。敏感时期、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前,对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不稳定因素要进行专项排查。排查工作均要记录在案,未发现重大不稳定因素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各单位发现不稳定因素后,应及时就不稳定因素态势向镇党委、政府、综治办、天马派出所报告。 第十三条综治办接到信息后,迅速向涉事地

5、区和相关单位核实情况,同时做好分析研判工作,预测事件开展趋势。 第十四条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综治办及时向上级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党委、政府和维稳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发布内部预警通报,协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措施,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建立维稳形势定期研判制度,由综治办牵扯头,每月召开一次涉稳问题会商、研判工作例会,汇总分析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第十六条按照维稳工作流程,实时填制维稳信息处理单和信息研判记录,定期报送重大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情况登记表、重大不稳定因素分类汇总表和维稳信息统计表,相关资料按要求以文字和报表形式及时上报,并定

6、期整理归档。 四、调处化解 第十七条重大不稳定因素调处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那么,着眼及时发现和源头化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矛盾升级、激化。 第十八条发挥镇党委综治工作中心“五联机制作用,进一步标准基层维稳工作,细化落实“联勤、联调、联防、联治、联创工作机制,形成大调解格局,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 第十九条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分析梳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调处责任,明确调处期限及调处要求。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合格,并及时将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报综治办。 第二十条镇党委综治办负责维稳工作情况定期汇总、通报、登记造册,并向党委、政府

7、报告。 五、督查督办 第二十一条综治办根据党委、政府和上级维稳办意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下级及同级有关部门涉及社会稳定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第二十二条维稳督查督办内容主要包括: (一)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交办的督查督办事项。 (二)上级重要文件、会议、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维稳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 (四)重大不稳定因素限期办结工作情况。 (五)群体性事件处置及善后处理工作情况。 (六)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对已掌握的重大不稳定因素调处化解不力、维稳措施不实、应急处置不当,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综治办视情况发出督办通知,并立项跟踪督办。 第二十四条相关部门要对督办事

8、项的工作进展及处理结果作详实记录,办结后及时将情况报综治办备案,并立卷归档。 六、应急处置及后续工作 第二十五条综治办根据工作职责,全面、及时掌握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修订完善天马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预案的启动。 第二十六条参与处置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处理情况作及时如实记录,记录材料由具体承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建立健全内部维稳工作台帐,并及时汇总报综治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平息后,要加强回访督查,着重对事发地稳定形势进行分析,深入了解参与群体性事件群众的心态和想法,

9、及时掌握可能引发事件反复的不稳定因素。 第二十八条对可能导致事态反复的不稳定因素,要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预防化解工作,及时兑现在处置过程中对群众作出的承诺事项。 第二十九条事发地和涉事单位要认真分析事件的引发原因、开展过程,重点查找在出台政策、做出决策及其贯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失误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第三十条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责任倒查,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七、附那么 第三十一条维稳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和归档。 第三十二条维稳工作相关资料均应标识密级,要切实做好资料流转、处理、保管等环节的平安保密工作,严防失密、泄密。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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