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妇联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情况的总结报告妇联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情况的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不断建立健全宣传引导、排查预防、化解处置、关爱帮扶一体化维权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妇女儿童普法教育,有效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对妇女儿童开展全方位关爱帮扶,现将常态化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情况概括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是统筹安排部署,依托实际工作职责。妇联把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作为重点工作,制定下发了*妇联2022年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安排意见,调整充实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制定下发了*妇联执委维权暨信访业务能力提升培
2、训工作方案,分阶段举办了14期2000余人的妇联执委和信访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高妇联执委维权能力。修订*妇联信访接待工作规范等15项工作制度,明确妇联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调度妇女维权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接待重要信访,深入调查调解重大婚姻家庭纠纷。针对近年来婚姻家庭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本着“向前看、贴近女性、积极服务”的理念,将婚前教育、婚内服务、离婚调解引入婚姻家庭调节机制,建成“幸福和谐之家”95个,设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心理咨询辅导、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室285个。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为广大妇女家庭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专业化的婚姻家庭服务,不断夯实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组织基
3、础。 二是加强普法,提高维权意识。继续拓展“线上发声能力提升,线下维权服务跟进”工作模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线下成立了以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为主要成员的*县妇女宣传组。利用“38”、“515国际家庭日”、“61”等有利时机,按照“11主题”的普法要求,采取“点单、接单、发单”的方式,深入乡村、城镇、社区等。广泛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31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资料图集、现场教学、观看宣传展板等方式。同时,组织乡镇和城市社区妇联以多种形式同步开展68项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妇女在线微信官方账号、妇女工作QQ群为主要阵地,积极转发法律法规
4、短视频,不断引导和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加强源头管理,排查化解纠纷。利用“12338”热线进行妇女维权等。认真排查妇女婚姻家庭纠纷,畅通婚姻家庭信访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这项工作,确保来访者尽快接待和处理来访者。截至*月,共接待信访19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7件,解决率100,满意率100。组织县、村妇联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对辖区妇女儿童生活状况和婚姻家庭生活进行摸底登记,特别关注残疾妇女儿童、家庭结构复杂、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家庭。全面排查流浪乞讨、智障、精神病、聋哑残疾妇女和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失意、婚外情、“问题女婿”等来历不明的人员和家庭数量。重点关注家庭
5、成员复杂、家庭矛盾突出、可能涉及家庭暴力和感情纠纷的家庭。走访家庭1800余户,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对于发现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苗头,尽早介入,讲清政策,以案释法,避免矛盾升级和恶化,防止家庭暴力、命案发生。 四是创新工作机制,用心用情促和谐。*该县在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过程中,探索建立了“逢四事”妇女理事会和“妇联执委网格员”双向工作机制。每周四社区领导、两名代表、一名委员、辖区单位代表、社区妇联主席、妇女代表等。由各社区召集召开咨询会,及时掌握和解决社区群众反映的紧急问题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变“信访”为“下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把矛盾稳定在内部,
6、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不断创新“妇联执委网格员”工作模式,广泛吸纳基层网格员担任妇联执委,建立妇联主席执委网格员抓到户“11N”工作法。该县组织98名妇联执委和网格员深入基层,与其他妇联执委一起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实现了妇联执委对重点户的全覆盖,基本形成了人在网格走、事在网格做、心在网格聚的基层妇女工作模式,打通了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最后一公里”,使执委网格员成为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的“急先锋”,让千千万万人在网络中平安生活。 二、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以正常的方式预防和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妇女的法律维权意识薄弱,对婚姻家庭中的弱势妇女的关怀和帮助不够。 下一步,妇联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大对困境妇女的关爱帮扶力度,为建设绿色富裕幸福新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妇联将充分利用普法等各种活动,不断加大普法力度,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社会重视家庭工作,共同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关系。二是进一步深化关爱帮扶活动。建立完善特殊困境妇女儿童帮扶制度,持续做好“三留守一特困”群众关爱服务,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尤其是矛盾纠纷家庭中的弱势妇女提供慰问救助等帮扶活动,减少家庭矛盾纠纷隐患,全力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