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2984-2023阿尔巴斯型绒山羊疾病防控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阿尔巴斯型绒山羊传染病的防控、寄生虫病的防控、普通疾病的防控、无害化处理。本文件适用于阿尔巴斯型绒山羊疾病的防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635动物防疫基本术语GB/T19526羊寄生虫病防治技术规范GB/T39915动物饲养场防疫准则NY/T5030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3术语和定义GB/T18635和GB/T3991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传染病的防控4.1防疫基本条件应符合GB/T39915的规定。4.2人员及消毒管理应符合GB/T39915的规定,常用化学消毒药品的选羟及使用方法参见附录C。4.3免疫预防4.3.1免疫原则4.3.1.1通过加强饲养管理、场舍卫生、消毒、免疫、检疫、隔离、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措施,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科学防疫体系。4.3.1.2对于自治区级以上动物卫生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绒山羊卫生、消毒、免疫、监测、检疫、隔离、无害化处理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4.3.1.3未明确规定的,可根据本地疫病流行特点及抗体监测情况进行防疫。4.3.2免疫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