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xx街道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街道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积极推进火灾高风险对象专项治理、不断强化重点对象火灾风险管控、持续深化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防
2、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确保街道辖区不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党政领导带队开展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在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行业分管领导每月至少检查1次本领域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检查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重大火灾隐患等火灾高风险对象,以及水、电、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检查清单。 2.行业部门开展行业排查。各行业部门要制定本行业、本部门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民政和社区事务办、xx派出所、经发办、应急办等部门要分别组织对学
3、校、医院、养老机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负有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要对校外培训机构等新业态、新领域进行全面清查,并制定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 3.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监管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xx派出所要对辖区单位、企业和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村居民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泡沫夹心彩钢板建筑等亡人火灾多发易发场所,并建立检查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4.企业单位场所开展全面自查。按照“隐患自查、责任自负”原则,街道辖区所有企业单位场所每月要开展1次全面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安全出口和
4、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电气燃气线路敷设情况以及一线员工“一懂三会”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定资金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坚决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积极推进火灾高风险对象专项治理 1.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2年6月底前,街道规建环办牵头,完成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回头看”和遗留隐患问题整改;经发办牵头,完成其他管沟与电力燃气设施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旧破损、超负荷运行等问题整治;城管大队、执法办牵头,更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小区(道路)及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推进整治工作;应急办
5、牵头,完成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隐患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方案。 2.推进街道辖区工业厂房库房专项整治。2022年6月15日底前,经发办牵头组织各村(居)、有关部门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6月底前,要对厂房库房排查阶段工作开展“回头看”,清理排查盲区和失控漏管企业,并将街道辖区所有厂房库房(含工业、农业等产业)全数纳入排查整治范围;7月底前,各村(居)、有关部门对辖区规模以下厂房库房开展排查,将排查信息同步录入专项整治信息系统;10月底前,厂房库房一般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其他火灾隐患全部落实
6、整改和临时防范措施。 3.推进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2022年6月底前,各村(居)要组织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逐幢核查,并将排查情况现场录入“xx市村(居)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系统”,建立基础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相关单位按照全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xx2022xx号)职责分工要求推进整治工作;8月底前,督促整改住宿3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问题隐患,挂牌督办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火灾隐患;9月底前,完成对住宿30人以上且存在突出问题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整改
7、、销案工作。 4.推进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专项整治。2022年8月底前,应急办、规建环办、社服中心、执法办等部门要按照全区地下工程和城市隧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2021xx号)要求,统筹推进地下工程和城市隧道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逐一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问题,进行会商研判,加快推进问题整治;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做好迎接区级部门联合抽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三)不断强化重点对象火灾风险管控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管控。2022年6月底前,民政
8、和社区事务办、经发办、文服中心等部门要对学校、工业厂房、养老机构、商场市场、娱乐场所、文物、医院等开展火灾风险研判和制定管控措施。 2.强化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风险管控。2022年6月底前,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联合会商、检查督导、信息共享、培训宣传等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检,完善消防设施器材,提升应急处置能力;11月底前,街道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要对标消防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等3项任务。 3.强化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管控。2022年6月底前,民政和社区事务办、经发办要将辖
9、区集中隔离点、核酸采集点、疫苗注射点抄送xx派出所、应急办,新增场所及时抄告;10月底前,应急办、xx派出所、各村(居)要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对所有集中隔离点、核酸采集点、疫苗注射点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各村(居)消防救援站(综合应急救援站)要完成对辖区所有集中隔离点、核酸采集点、疫苗注射点的“六熟悉”和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4.强化新业态新产业火灾风险管控。2022年6月底前,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9月底前,经发办、xx市场监管所、xx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1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
10、,以及未经登记非法上路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6月至11月,规建环办、应急办每月联合开展1次集中宣传,督促物业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及时纠治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停放、充电等行为。 5.强化特殊对象火灾风险管控。2022年6月底前,规建环办要完成尚未开工的重大建设项目风险研判工作,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函告有关部门,提示相关企业;7月10日前,各村(居)要完成对辖区孤寡老人、独居老人和行动不便人员一对一帮扶措施,建立帮扶台账;8月底前,规建环办、应急办等部门要完成在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查处违规搭建彩钢板宿舍、动火动焊等违法行为。 6.强化小单位、小场所火灾风险管控。2022
11、年6月底前,应急办牵头组织全面开展街道消防救援站建设工作。8月底前,各村(居)、有关部门组织对“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进行1次集中检查和宣传;9月底前,对检查发现的防火分隔不到位、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取暖等突出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并推动在11月底前整改完毕或落实防范措施。 (四)持续深化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1.持续开展普及性宣传。2022年6月15日底前,宣传办要全文刊播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消防领域贯彻意见内容,要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或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单位;6月底前,应急办要组织民政和社区事务办、经发办、邮政等部门,开展1次消防宣传教
12、育专项行动。在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疫情防控重要时间节点,街道要通过手机短信、AAA工作群、媒体平台和农村“村村通”广播、社区“小喇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发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和消防志愿者,组织社区防疫工作人员持续开展“敲门入户”宣传。 2.持续开展“明白人”培训。2022年6月和10月,应急办要督促街道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别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演练;8月底前,应急办要联合xx派出所组织派出所分管消防安全领导、专兼职民警开展1次消防业务培训;9月底前,应急办要分期分批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开展1次消防安全警示性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13、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坚决防范化解火灾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各村(居)、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联动共管,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跟踪督导,严格责任追究。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每月收集各村(居)、各行业部门火灾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导组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将进行督办约谈;对发生较大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和责任倒查;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