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20936.1-2007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20936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分为若干部分。一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一第2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5%的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一第3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100%的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一第4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类设备的性能要求,本部分为GB20936的第1部分,修改采用EC61779-1:1998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英文版)。本部分规定了可燃性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用便携式、可移动式和固定式探测设备的结构、试验的通用要求及试验方法。这些探测设备或其部件可
2、用于潜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和易产生瓦斯的煤矿井下,本部分与1E61779-1的主要差异,是在第1章范围中增加了“显示至爆炸下限100%的类探测设备的性能要求由GB15322另行规定”。删除了1EC61779-1中的3.5“扩散式传感器”。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深圳特安电子有限公司、天洋市浦海新技术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刚、丁宏军、陈士学、王吉同、王爱中、牛军、李书朝、陈形。本部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