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4651-93f.进口关闭后,顶篷应有足够供乘员所需的空气进入;g顶篷应设有收集雨水的设备;h.万一该艇倾覆,乘员应能逃出。4.4每艘部分封闭救生艇应装设有效的舀水设施或是自动水设施。4.5在艇内至少有50%地板面积上地板上表面至顶篷内面的垂直高度不少于1.7m。4.6部分封闭救生艇基本参数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11573中4.1.3规定。5实验方法5.1强度实验方法按GB11573的5.1条规定。5.2材料实验方法按GB11573的5.2条规定。5.3稳性试验及干舷测定方法按GB11573的5.3条规定。5.4乘座试验方法按GB11573的5.4条规定。5.5释放机构试验方法按GB11573的5.5条规定。5.6操作试验方法按GB11573的5.6条规定。5.7水密试验方法按GB11573的5.7条规定。5.8竖篷实验方法:艇内坐满核定乘员,由2名乘员竖起可折顶蓬,证实该操作不受阻碍且易于进行,并能在2s内完成操作。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船舶舾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救生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广州造船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建明、王红卫。版权专有侵权必究GB/T14651-1993书号:1550661-1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