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7702.1-1999IEC前言1)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关切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E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地表达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2)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推荐物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承认。3)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EC表示希望:各国家委员会在其国内情况许可的范围内,应采用EC推荐物的内容作为他们的国家规定。EC推荐物与相应国家规定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应尽可能在国家规定中明确指出。4)EC并未制定任何关于表示认可标志的手续,如有对某项设备声称符合EC的一项准荐物时,IEC对此不负责任。本国际标准是由IEC TC33(
2、电力电容器)制定的。本部分的正文以下列文件为依据:国际标准草案表决报告33(C0)9033(C0)95批准本标准的全部表决资料可在上表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查到。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是本国际标准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电子电容器第1部分:总则GB/T17702.1-1999idt IEC61071-1:1991Power electronic capacitorsPart 1:General1总则1.1范围和目的本标准适用于在电力电子设各中,特别是在下列条件下使用的电容器:一半导体切换和保护,一滤波和储能。本标准所涉及的电容器的额定电压最高到10000V。采用这些电容器的系统的运行
3、频苹通常低于1000Hz,而脉冲频苹则可能高达数千赫,在某些场合可能超过10000Hz。把交流电容器和直流电容器区别开。电容器作为部件安装在壳体中。本标准范围的电容器包括那些拟在诸如符合GB/T3859.1、GB/T3859.2、GB/T7677、GB/T7678或IEC60411的半导体变流器等电力电子设备中使用的电容器。1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一在4024000Hz频率之间运行的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一交流电动机电容器:一用于旁路电力网络中一种或多种波的电路中的电容器:用于荧光灯和放电灯的小型交流电容器:用于抑制无线电干扰的电容器:额定电压10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额定电压1000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额定电压1000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容器,不是用于电力电路的电子电容器:电力系统用申联电容器: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一用于要求贮存能量/大电流放电,诸如影印机和激光机中的电容器:一微波炉用电容器。2对于以内部熔丝和内部隔离器件保护的电容器的附加要求,以及对于自愈性试验、久性试验和破坏试验的要求见GB/T17702.2.3本标准涉及到极其宽广范围的多种用途的电容器技术,第6章中给出了一些例子。本标准的目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3-23批准1999-10-01实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