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大全之过失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各科室均应建立过失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所发生的过失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发生严重过失或事故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轻病人痛苦或不良后果,并应立即向科主任、上级医师或护士长报告,同时应报告护理部、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三)发生事故过失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存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四)发生过失和事故,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分清性质,明确责任,及时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24小时内交书面报告。 (五)对已发生的过失事故根据情况,应严肃处理给予处分。对发生过失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从重给予处分。 (六)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过失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