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91.140.9007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4804-2009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Rule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safety of existing lifts自2017年3月23日起,本标准转为推荐性标准,编号改为GB/T24804一2009。2009-12-15发布2010-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24804-2009引言0.1由于电梯的使用寿命比其他运输设备和建筑设备长,因此,这意味着已安装使用的部分在用电梯,在其设计上、性能上和安全上落后于当前的技术水平,这些在用电梯需要进行改装以
2、降低存在的风险,满足本标准的安全要求。0.2本标准将各种危险和危险状态归类,采用风险评价方法已对每种危险进行了分析;给出了逐步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正确方法,使其达到现今的安全水平;按照每种风险出现的频次和危害的严重程度,识别在用电梯安全状况并确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列出了各种高、中、低风险,提出了可分步采用的降低风险的正确方法。0.3本标准可在下列方面作为导则:)采用基于风险水平(高、中、低)及社会和经济因素的合理、切实可行”的方法,通过筛选过程(参见附录A)来确定各自的实施程序,b)电梯业主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履行其义务:)电梯维修组织和/或有关机构确定在用电梯的安全程度;d)电梯业主根据)所确定的在用电梯安全程度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性。0.4附录B可用来对在用电梯进行检查,确定危险类别和正确的安全措施。如果所识别的风险状况不在本标准所包括的范围内,需按照GB/T20900一2007对该风险进行评价。注1:“合理、切实可行”是指:“按照风险产生的伤害严重程度和消除或降低该风险的难度和费用来决定什么是合理和切实可行。如果雄度和费用很高,但是,经过认真评价风险后表明该风险并不高,则可不必采取行动。另一方面,如果风险高,则不论费用多高,也应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