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1907-899.4即使用浓硝酸将样品酸化到H1一2,也不宜贮存,应尽快分析。不宜酸化的样品,如感光材料的生产、胶片洗印等行业废水,采样后,应立即分析。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标准处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京、魏复盛。本标准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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