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11662-2012前言本标准4.24.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11662一19898烧结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与GB11662一198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调整了标准名称,并依据GB/T1.1一2009调整了标准结构:一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烧结3项术语和定义;一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一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本标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张玲、洪燕峰、朱长才、张伟、梅
2、勇、杨文静、吴磊、向安莉、叶方立、许宁。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1662-198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号)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本标准自2017年3月23日起,转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GB11662-20124.2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烧结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参照GB/T3840一1991中的7.6规定执行。4.3烧结企业与敏感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诚少其对敏感区大气环境的污染。4.4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种植浓密的乔木类植物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少于10m)的企业,可按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的90%执行。注意选择对特征污染物具有抗性或吸附特性的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