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13.180A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379-2008代替GB/T13379一1992视觉工效学原则室内工作场所照明Principles of visual ergonomics-The lighting of indoor work places2008-07-16发布2009-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13379-2008前言本标准非等效采用1S08995:2002/CIES008/E2001室内工作场所照明。本标准采用IS08995:2002和CIES008/E2001的章节结构、第1章第4章主要内容以及第
2、6章的部分内容,其第5章内容因已在GB50034一2004中做出相应规定,本标准不再重复.本标准代替GB/T13379一1992视觉工效学原则室内工作系统照明。本标准与GB/T13379一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简化了影响视觉功效的主要参数的内容:一取消了各种不同区域作业和活动的照明的照度范围值:一增加了照度分级以及作业邻近区域的照度值:一增加了最小遮光角的规定;一取消了原标准附录A眩光限制法,采用CIE统一眩光值评价不舒适眩光:一取消了光源的显色性分组:增加了视觉显示终端工作场所的照明所用灯具表面平均亮度的限制:一增加了应急照明的规定:一将原标准的照明效益改为节约能源,并增加了若干节能措施。本标准由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正禾阳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绍纲、张欣、张建平、罗涛、冉令华、周燕林、张滨。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3379-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