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视觉工效学原则室内工作系统照明GB/T13379-92Principles of visual ergonomics-The lighting of indoor work systems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1S08995一1989视觉工效学原则一室内工作系统照明。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工作系统照明的视觉工效学原则,影响视觉功效的各参数和获得满意的视觉环境所必须满足的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建筑、办公建筑和医院等工作场所。本标准不适用于低照度作业场所,如放投能、看幻灯、处理感光材料、使用视觉显示装置、用朝助设备放大物件等场所。2引用标准GB5697人类工效学照明术语GB5698颜色术语GB5699采光测量方法GB5700室内照明测量方法3影响视觉功效的主要参数工作者视觉系统的有效性应以视觉功效评价:视觉功效应以工作者完成作业的速度和准确度评价。下图规定了在视觉环境中影响工作者视觉功效的主要参数。视觉功效主要应由作业特性和照明特性确定。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2-09批准1992-12-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