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35999.3-2018/1S0/TS22002-3:2011引言在食品链的所有阶段都应确保食品和饲料安全。运营者有责任确保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配送满足卫生要求。同样,农户(组织)应执行保障终端产品安全所需的相关食品安全控制措施。这适用于所有农场的终端产品,但是所需安全要求可能取决于预期用途,比如是否准备加工,以及是否能够在食品链的后段控制危害。农户(组织)应能够实施这些控制措施,必要时进行记录,确保上下游的可追期性,保留有关进货文件,必要时进行抽样分析。农户(组织)需要满足相关法规要求,包括通用和具体的卫生规定,以及良好的卫生计划。当不存在此类法规时,则应适用法典标准或销售地所在国的法
2、规。目前,农场内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通常被整合为良好规范例如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农场规范(GFP),良好兽医规范(GVP),良好卫生规范(GHP)。GAP和GFP能够解决关于农场加工的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性问题,从而得到安全和优质的食用和非食用农产品。GHP则解决必要的条件和措施,确保饲料或食品在食品链的所有阶段的安全性和适用性。GVP提出兽药或饲料添加剂的合理使用要求,按照批准使用的剂量和停药期使用,以使动物获得充分治疗,同时使动物原食品的残留尽可能少。制定这些规范的目的通常是控制影响安全性和适用性或两者均影响的污染,而不控制某种特定危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世界动物卫生组
3、织(OIE)的作用和职责是制定国际标准,以此作为在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简称SPS协定)框架下安全地进行国际贸易的依据。OE建立了动物健康(包括关于食品安全的农场措施)和健康认证的官方标准。CAC建立了食品安全和标签的官方标准。GB/T22000一2006指出了食品链内组织的食品安全要求。其中一项要求是组织将建立、实施和保持前提方案(PRPs),以便协助控制食品安全危害(GB/T22000一2006中7,2)。前提方案是在整个食品链内维持适合生产、处理和提供可供人类消费的安全产品和安全食品的卫生环境所必要的基本条件和活动。当农场从基于GHP的体系转换至基于GB/T22000一2006的体
4、系时,如果缺少危害分析,应进行危害分析。GHP的多数条款可继续用作前提方案。如果危害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存在需要通过针对性措施控制的危害,则GHP的其他条款可归为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s)。本部分不重复GB/T22000一2006中的要求,旨在按照GB/T22000一2006的规定建立、实施和保持具体前提方案时使用。本部分不用于认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GB/T22000一2006的规定,本部分的以下应用是可行的:)组织制定操作规程的前提方案,或者检查现有规程是否与本部分一致。b)农户小组建立通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危害分析,该小组确定每个成员所需实施的控制措施。农户小组使用本部分建立相应的农场前提方案,形成文件和记录。若需认证,则针对农户小组而不是针对单个成员认证。c)一个或多个组织建立涵盖农场和加工的整体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危害分析,组织确定需要在农场和加工阶段实施的控制措施。适用于农场的前提方案,根据本部分的规定实施:适用于加工的前提方案,根据ISO/TS22002-1的规定实施。若需认证,则针对整个体系认证。)农户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危害分析,农户建立所需实施的控制措施,以本部分作为依据,建立和记录用于农场的前提方案。若需认证,则针对农户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