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不合格工程处理治理规定 1、但凡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标准、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不符合建立单位与设备材料供给商签订的合同技术条款及各级质量文件的工程以及违犯平安、文明施工和防火规定,均为不合格工程。2、不合格工程一般指缺陷处理,当构成事故时,应按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办理。3、对工程中出现的所有不合格工程,监理单位应提出监理意见并监视处理。4、不合格工程处理程序见程序13。4.1对不合格工程,一般分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两种,口头通知属一般缺陷处理工程,由监理单位提出,通知相关施工承包商处理。当口头通知无效,或缺陷较大时,用不合格工程通知单“书面通知。4.2不合格工程的处理方式分为:处理、停工
2、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处理后由监理单位复验。4.3书面通知的不合格工程文件,可分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实行闭环治理。4.3.1 各有关单位觉察不合格工程的处理1) 监理单位如觉察不合格工程,发出书面的不合格项通知单“责成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确认,报建立单位核批,由责任单位处理。2) 建立单位觉察不合格工程,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发出书面的不合格项通知单“责成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立单位核批后处理。3) 各施工承包商觉察的设备、材料有不合格时,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书面的不合格项通知单“,责成其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处理,并报建立单位备案。4.3.2 施工承包商处理工作完成后,填写不合格工程处理报告单“包括自检结果交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注销该不合格项,如该不合格项需停工处理,那么施工承包商必须停顿施工。处理工作完后,填写处理报告包括自检结果,交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着进展该项工程的施工。5、不合格工程处理不得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不合格工程属设计征询题时,应按设计变更规定执行。6、处理不合格工程增加的费用,按承发包合同有关条款处理。7、处理工程涉及第三方时,必须有第三方的会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