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L/T546-2012电力线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线载波通信的管理职责与分工、技术管理、运行维护、质量指标、安全管理、运行统计与评价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高压交、直流输电线路的电力线载波通信的运行管理。本标准为DLT544的配套标准,仅机定电力线载被通信运行管理的特定部分,通用部分由DLI544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7255单边带电力线载波机GBT14430单边带电力线载波系统设计导则DL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
2、线路部分)DLT544电力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8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防护规程DLT1124一2009数字电力线载波机ITU-TV24数据终端设备(DTE)和数据电路终接设备(DCE)之间的接口电路定义表TU-TV28非平衡双流接口电路的电特性3术语和定义DLT544和DLT1124一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电力线载波通信power line carrier communication将模拟信号或数字信号经合适的调制方式调制到电力线载波频段,通过交流或直流输电线路传送信号的通信方式。3.2容许信噪比permissible signal-to-noise ratio在规定的总传输速率及符合比特差错率要求情况下,载波机接收信号的平均功率电平与实际接收频带内白噪声干扰电平的最低容许差值。DLT1124-2009,定义3.74运行管理职责与分工4.1电力线载波远信的运行管理职责与分工按照DLT544的规定执行。4.2电力线载波通信实施属地化管理,由各级通信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线载波设备及电路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各级通信机构应根据管辖范围内电力线载波通信的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管理制度及运行维护实施细则。4.3各级通信机构应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线载波(包括复用有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等信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