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备案号:25064-2009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DB63DB63DB63DB63/T 7882009草地蝗虫生物防治技术规程2009-03-30 发布2009-04-30 实施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发布发布发布DB63/T 7882009I前言本标准由青海省农牧厅提出并归口。本规程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本标准由青海省草原总站、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晓健、辛有俊、张生合、唐俊伟、拉毛才让、王薇娟、何玲、李淑君、于红妍、吉震宇、张素梅。DB63/T 78820091草地蝗虫生物防治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草地蝗虫的调查
2、方法,防治区确定,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检查验收等技术。本标准适用于草地蝗虫生物防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B63/T 165防治草地蝗虫技术规程DB63/T 393草地鼠虫害毒草调查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3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生物防治利用各种有益生物活体、代谢产物减少草地有害生
3、物数量与危害的一类措施。3.2虫口密度指每平方米蝗虫的数量。3.3龄期蝗虫虫蝻孵化后两次脱皮之间的时间阶段。3.4靶标指防治的对象,即草地蝗虫。4蝗虫调查4.1调查的内容草地蝗虫发生面积、密度、危害程度等。4.2调查方法采用“Z”字形取样法。样方规格为0.25m2(长0.5m宽0.5m高0.5)。取样数量不少于120个/1000hm2。4.3防治区确定防治标准是蝗虫平均密度在。经防治前调查,虫口密度达到防治标准(25头/m2),且连片面积1000hm2为防治区。5防治原则及方法5.1防治原则DB63/T 78820092综合治理,适时用药,连片防治,防治一片,巩固一片。5.2防治方法采用人工、
4、机动喷雾器相结合,常量和微量(超低量)喷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5.3防治适期主要危害优势种进入3龄至5龄期为最佳时间。6药品选择及机械、人员配备6.1药品的选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药品。6.2机械配备据前期调查,划分出适宜人工机械或机动器械作业区。根据作业区面积以及所使用器械的工作效率(平均日完成面积数),计算出防治适期内(除去不宜施药天数)共需各种施药器械数量。6.3人员配备人工微型机械每台配备1人、小型机械每台配备2人、拖拉机牵引或机动喷雾机每台配备3人。施药人员以每20人30人为一个人工机械作业组,并配备信号员、修理人员。7大面积施药7.1药前试验防前药剂试验是大面
5、积施药的关键技术。对首次使用的生物杀虫剂,进行最佳剂量筛选试验,选出最佳剂量;该试验一般要求在防治前一年完成。7.2器械调试将所使用的各种施药机械,按使用药剂最佳剂量要求将喷量调整一致。7.3药剂配制依据防前试验的最佳剂量配制药液。7.4技术培训施药人员在施药前,由技术人员负责讲解喷药技术、机械使用和保养以及安全保护知识。7.5药品管理药品入库时检查药剂是否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检查报告、有效成分,产品批号、防治对象、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剂量、方法及人畜误食或接触中毒后的急救措施与特效急救药等说明。严格遵守毒药保管、运输、使用的规定,加强安全保护措施。防治期间要根据所用生物制剂说明要求,
6、规定相应的草地禁牧期。7.6大面积施药要求大面积防治草地蝗虫,选择常量喷雾时,除大风或雨天均可施药;选择微量喷雾时,要求风速为1m/s3m/s的晴天使用。7.7检查时间根据药品使用说明书,施药后达到最佳防治效果时进行。8检查方法8.1检查方法用方框取样器测取防后虫口密度,等同于防前密度调查。8.2防治效果计算防治效果计算见公式:DB63/T 78820093防前虫口密度-防后虫口密度防治效果(%)=-100%(1)防前虫口密度9检查验收9.1验收标准生物药品防治草地蝗虫验收标准为平均防治效果75%。9.2验收时间防治任务完成后半个月内进行。9.3验收人员组成由省、州、县业务主管部门、防治技术指导单位、草地承包者代表和当地财政部门人员共同组成。9.4验收内容及材料主要审查防治效果、防治面积、原始样方记录表等。9.5验收意见验收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做出结论、写出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