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00.99 CCS A 10 3201 南京市地方标准 DB3201/T 10322021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等级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rating evaluation of food safety credit information for food producers and traders 2021-03-12 发布 2021-03-18 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01/T 10322021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价原则及评价方式.1 评价原则.1
2、评价方式.1 5 评价指标体系.1 总则.2 基本信息.2 行政许可信息.2 监督检查信息.2 产品质量安全信息.2 行政处罚信息.2 社会监督信息.2 其他评价.2 6 评价流程.2 信息归集.2 评价打分.3 等级评定.3 附录 A(规范性)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等级评价指标体系.4 参考文献.6 DB3201/T 1032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产品质
3、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榕、杨晓辉、王雨、荣鼎慧。DB3201/T 10322021 1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等级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等级评价原则及评价方式、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评价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等级评价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食品安全信用信息 food safety credit information 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的数据、资料等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4、、行政处罚信息、社会监督信息等。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等级 food safety credit information rating 根据相对固定的指标体系,对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进行评价的结果。信用信息归集 credit information collection 对信用信息进行及时收集、录入、反馈、维护、更新等的活动。4 评价原则及评价方式 评价原则 根据独立、公正、客观、专业的原则开展评价活动。评价方式 评价采用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评价和社会监督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归集,采用信用分值累计的方式进行评价。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评即对基本信息的评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5、评价包括对行政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的评价和其他评价。社会监督评价即对社会监督信息的评价。5 评价指标体系 DB3201/T 10322021 2 总则 评价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评价指标体系见附录A。计分采用得分和扣分相结合的方式,总分100分。基本信息 此项为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以食品生产经营者真实基本情况为准。基本信息为得分项,分值为20分。行政许可信息 行政许可信息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生产经营地址、变更事项、生产经营类别、禁止情况等。行政许
6、可信息为得分项,分值为20分。监督检查信息 监督检查信息采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年度评定结果。监督检查信息为得分项,分值为20分。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包括: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信息以及不合格产品处理信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为得分项,分值为20分。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当年度行政处罚情况信息,依据处罚轻重程度计分。行政处罚信息为扣分项,根据收到处罚程度轻重扣4至20分,且按受到处罚次数累计扣分,扣分上限为20分。若无处罚情况,该项不扣分也不得分。社会监督信息 社会监督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相关保险及诚信体系认证信息、投诉举报经核查属实的信息。社会监
7、督信息兼有得分项和扣分项,得分分值为20分。若有受到投诉举报、经查实确有违法行为且有证据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主观故意的扣10分。其他评价 此项为扣分项,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全国性或跨区域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扣50分。6 评价流程 信息归集 6.1.1 信用信息评价以信用信息归集为主要手段,归集时间为本年度 11 月 30 日起往前追溯 1 年。6.1.1 基本信息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填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及时填报和更新行政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社会监督信息。DB3201/T 10322021 3 评价打分 信用信息分值由信用扣分与信用加
8、分累计计算,扣分值为负值,加分值为正值,同一扣分项只扣一次分,且按最高扣分值计。等级评定 按表1信用信息等级释义表,由累计总分评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等级。表1 信用信息等级释义表 信用信息等级 分值要求 信用记录 含义 A 累计分90分 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很小 不确定因素对信用状况的影响很小 B 80分累计分90分 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较小 不确定因素对信用状况的影响较小 C 60分累计分80分 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较大 不确定因素对信用状况的影响较大 D 累计分60分 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很大 不确定因素对信用状况的影响很大 A A DB3201/T 10322021 4
9、附录A (规范性)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等级评价指标体系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见表A.1。表A.1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等级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方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评 基本信息(20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 确定、一致且无异议 2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确定、一致且无异议 2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号 确定、一致且无异议 2分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确定、一致且无异议 2分 社会信用代码 确定、一致且无异议 2分 住所 确定、一致且无异议 2分 生产经营地址 确定、一致且无异议 2分 变更事项 确定、
10、一致且无异议 2分 生产经营类别 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明确: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具体品种、明细符合食品分类目录;食品销售者经营品种符合许可证规定;餐饮服务者符合许可的业态及类别 4分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评价 行政许可信息(20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 与许可申请或变更情况相符 2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与许可申请或变更情况相符 2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号 与许可申请或变更情况相符 2分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与许可申请或变更情况相符 2分 社会信用代码 与许可申请或变更情况相符 2分 住所 与许可申请或变更情况相符 2分 生产经营地址 与许可申请或变更情况相符 2分 变更
11、事项 与许可申请或变更情况相符 3分 生产经营类别 与许可申请或变更情况相符 3分 禁止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被禁止申请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若该项满足,该一级指标已得分数需扣除 监督检查信息(20分)年度评定结果 风险等级A级 20分 风险等级B级 15分 风险等级C级 10分 风险等级D级 0分 产品质量安全信息(20分)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情况 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中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有证据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存在主观故意导致不合格品 10分 不合格品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按规定处理不合格产品、履行召回义务和整改 10分 DB3201/T 10322021 5 表 A.1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
12、全信用信息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续)评价方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食品监管部门评价 行政处罚信息(此项为扣分项)处罚情况 被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合计折合金额不足10万元,按次扣分,扣满20分后不再扣分 每次-4分 被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合计折合金额10万元(含)以上、不足30万元,按次扣分,扣满20分后不再扣分 每次-6分 被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合计折合金额30万元(含)以上、不足100万元,按次扣分,扣满20分后不再扣分 每次-8分 被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合计折合金额100万元(含)以上,按次扣分,扣满20分后不再扣
13、分 每次-10分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每次-20分 其他评价(此项为扣分项)刑事处罚情况 因食品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扣50分-50分 通报或危害食品安全情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总局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全国性或跨区域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扣50分-50分 社会监督评价 社会监督信息(此项有扣分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参加投保 10分 诚信体系认证 通过省级及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认证 10分 被投诉或举报情况 投诉举报经查实的违法行为且有证据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主观故意的-10分 DB3201/T 10322021 6 B B 参考文献 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食药监稽2015258号)2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 2004114号)3 GB/T 22116-2008 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4 SB/T 10858-2012 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