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13.340.01CCS C 73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 23/T 1496.222021代替 DB 23/T 1496.22-201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第 22 部分:种植业生产人员2021-05-14 发布2021-06-13 实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 23/T 1496.22-2021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配备要求.2附录 A(规范性)作物种子(苗)繁育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4附录 B(规范性)农作物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配备周期.5附录 C(规范性)农业生产服务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6附
2、录 D(规范性)农机化服务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7附录 E(规范性)农机化服务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8参考文献.9DB 23/T 1496.22-2021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23/T 149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分为31个部分:-第 1 部分:通用规则-第 2 部分:勘测及矿物开采人员-第 3 部分:金属冶炼、轧制人员-第 4 部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第 5 部分: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第 6 部分:机电产品装配人员-第 7 部分:机械设备修理人员-第 8 部分:电力、热力生产及辅助人员
3、-第 9 部分: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第 10 部分: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人员-第 11 部分:纺织、针织、印染人员-第 12 部分:裁剪缝纫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第 13 部分:粮油、食品、饮料生产加工及饲料生产加工人员-第 14 部分: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第 15 部分:药品生产人员-第 16 部分:木材加工、人造板生产及木材制品制作人员-第 17 部分:制浆、造纸和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第 18 部分: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第 19 部分:玻璃、陶瓷、搪瓷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人员-第 20 部分: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第 21 部分:工程施工人员
4、-第 22 部分:种植业生产人员-第 23 部分:林业生产人员-第 24 部分:畜牧业生产人员-第 25 部分:渔业生产人员-第 26 部分:水利设施管理养护人员-第 27 部分: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作人员-第 28 部分: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第 29 部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第 30 部分:气体生产、处理和输送人员-第31部分:水生产、输配和水处理人员本部分为DB23/T 1496的第22部分。本部分代替DB23/T 1496.22-2012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第22部分:种植业生产人员,与DB23/T1496.22-2012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
5、了“作物种子(苗)繁育生产人员”定义(见3.2);b)增加了“农作物生产人员”定义(见3.3);DB 23/T 1496.22-2021IIIc)增加了“农业生产服务人员”定义(见3.4);d)增加了“农机化服务人员”定义(见3.5);e)增加了“农副林特产品初加工人员”定义(见3.6);f)修改了“劳动防护用品”定义(见3.7,2012版的3.2);g)修改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义(见3.8,2012版的3.3);h)修改了“防护功能”定义(见3.9,2012版的3.4);i)修改了“有效防护最低指标”定义(见3.10,2012版的3.5);j)修改了“有效使用期”定义(见3.11,201
6、2版的3.6);k)增加了“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分级、适用范围”表述(见4.1);l)增加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培训、佩戴”表述(见4.2);m)修改了“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判废”表述(见4.3,2012版的4.1);n)增加了“特殊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表述(见4.4);o)修改了“附录A规定”对应人员名称(见4.5,2012版的4.3);p)修改了“附录B规定”对应人员名称(见4.6,2012版的4.4);q)修改了“附录C规定”对应人员名称(见4.7,2012版的4.5);r)修改了“附录D规定”对应人员名称(见4.8,2012版的4.6);s)修改了“附录E规定”对应人员名称(见4.
7、9,2012版的4.7);t)修改了“通用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表述(见4.11,2012版的4.2);u)增加了“除应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要求”表述(见4.10);v)修改了“附录A”标题、表头、人员名称、职业编号、职业编号对应工种名称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表注(见附录A,2012版的附录B);w)修改了“附录B”标题、表头、人员名称、职业编号、职业编号对应工种名称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表注(见附录B,2012版的附录A);x)修改了“附录C”标题、表头、人员名称、职业编号、职业编号对应工种名称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表注(见附录C,2012版的附录C、D
8、、E);y)增加了“附录D”标题、表头、人员名称、职业编号、职业编号对应工种名称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表注(见附录D);z)修改了“附录E”标题、表头、人员名称、职业编号、职业编号对应工种名称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表注(见附录E,2012版的附录F)。本部分由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建国、蒋莉、姜海雷、吕天玲、李长宏。本部分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2年首次发布为DB23/T 1496.22-2012,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 23/T 1496.22-2021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第 22 部分:种植业生产人员1
9、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种植业生产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种植业生产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及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2903-2008个体防护装备术语GB/T 29510-201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DB23/T 1496.1-201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第1部分:通用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3术语和定义GB/T 12903-200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10、于本文件。3.1种植业生产人员从事大田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作物、中药材等种植、管理、收获、贮运和农副产品初加工的人员。3.2作物种子(苗)繁育生产人员从事农、园艺等农作物种子(苗)和其他繁育材料生产加工工作的人员。3.3农作物生产人员从事大田、园艺等农作物栽培管理、收获储藏等工作的人员。3.4农业生产服务人员从事农业生产、机械化服务、农副产品初加工等技术指导的人员。3.5农机化服务人员从事农业机械操作、维护、修理以及机械化中介服务工作的人员。3.6农副林特产品初加工人员从事农、林、牧、渔业产出品初级加工处理活动的人员。DB 23/T 1496.22-202123.7劳动防护用品由用人单位为从业
11、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3.8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预防或减轻严重伤害和职业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来源:LD/T 75-1995,23.9防护功能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因素,保护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能力。来源:GB/T 11651-2008,3.23.10有效防护最低标准个体防护装备所具有的最低防护能力。来源:GB/T 11651-2008,3.33.11有效使用期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来源:GB/T 11651-2008,3.43.12配备周期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时间间隔。3.13工种根据劳动管理的需要,按照生产劳
12、动的性质、工艺技术的特征、特殊物料理化性质或者服务活动的特点而划分的工作种类。4配备要求4.1用人单位应按照 GB/T 29510-2013 中 5 的原则和方法辨识危险有害因素,按照 GB/T 29510-2013中 6 的程序和 GB/T 29510-2013 中 7 的分级、分类、适用范围配备劳动防护用品。4.2应按照 DB23/T 1496.1-2018 中 4.1 的相关要求,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适时、足量、合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已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人员进行培训和实际操作训练,确保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3采购的劳动防护用
13、品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产品质量标准,已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DB23/T 1496.1-2018 中 4.3 的要求进行检测检验,经 DB23/T 1496.1-2018 中 4.4 判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4.4劳动防护用品的个人配备和岗位配备及有毒、低温、高温等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 DB23/T1496.1-2018 中 4.2 的规定。4.5作物种子(苗)繁育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4.6农作物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4.7农业生产服务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DB 23/
14、T 1496.22-202134.8农机化服务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4.9农副林特产品初加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应符合附录 E 的规定。4.10通用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应符合 DB23/T 1496.1 附录 B 的规定。4.11除应符合本部分外,还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要求。DB 23/T 1496.22-20214AA附录A(规范性)作物种子(苗)繁育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表A.1规定了作物种子(苗)繁育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表A.1 作物种子(苗)繁育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配备
15、周期序号职业编号工种名称及配备周期(月)头部防护眼部防护听力防护呼吸防护躯干部防护手部防护足部防护坠落防护皮肤防护普通安全帽*普通工作帽阻燃安全帽*防静电安全帽*电绝缘安全帽*抗压安全帽*防寒安全帽*耐高温安全帽*防冲击眼护具*焊接眼护具*激光护目镜炉窑护目镜X射线防护眼睛化学安全防护镜防尘眼镜耳塞耳罩头盔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一般工作服防静电服*防尘洁净服防寒服阻燃防护服*焊接防护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防辐射服浸水服救生衣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防机械伤害手套*耐酸碱手套*耐高温阻燃手套耐油手套浸塑手套防静电手套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电绝缘鞋*耐
16、化学 品的 工业 用橡 胶鞋模压塑料鞋*耐油防护鞋低温环境作业保护靴雨靴安全带*安全网*防油型护肤剂遮光型护肤剂驱避性护肤剂洁肤型护肤剂15-01-01-01种子繁育员-12-12-f-f-f-f25-01-01-02种苗繁育员-12-12-f-f-f注:“*”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12”为个人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周期;“f”为应发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不需配备。BBDB 23/T 1496.22-20215附录B(规范性)农作物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配备周期表B.1规定了农作物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表B.1农作物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配备周期序号职业编号工种名称及配备周期(月)头部防护眼部防护听力防护呼吸防护躯干部防护手部防护足部防护坠落防护皮肤防护普通安全帽*普通工作帽阻燃安全帽*防静电安全帽*电绝缘安全帽*抗压安全帽*防寒安全帽*耐高温安全帽*防冲击眼护具*焊接眼护具*激光护目镜炉窑护目镜X射线防护眼睛化学安全防护镜防尘眼镜耳塞耳罩头盔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一般工作服防静电服*防尘洁净服防寒服阻燃防护服*焊接防护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