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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037-2021 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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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100.01CCS A 10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 32/T 40372021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markets of agriculturalproduce2021-05-14 发布2021-06-14 实施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2/T 4037-2021I目次前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分级25建设要求25.1总则35.2选址35.3面积35.4主体建筑35.5公共设施35.6场内布局55.7装修56运营管理要求66.1运营设施66.2商品流通管理96

2、.3卫生管理 126.4安全管理 126.5经营管理 126.6运营评价与持续改进 15附录 A(资料性)蔬菜柜台示意图16参考文献17DB32/T 4037-2021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市场管理协会、张家港市市场管理协会、常熟市市场协会、江苏华睿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江苏久合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鹏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江苏网

3、信企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江苏省宏观经济学会、江苏省消防协会、江苏中宁计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泰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江苏熠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立占、商建华、胡建峰、徐强、包放霞、杨卫东、吕振霖、孙寿中、钱强、徐平、汪宜、华文、石岿然、韩永斌、钱忠怡、李前林、王强、梁金根、赵俊、沈建云、徐琦、吴力新。本文件为首次发布。DB32/T 4037-20211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分级、建设要求和运营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和改造农贸市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

4、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T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 3162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T 33659-2017农贸市场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GB/T 35873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与质量控制规范GB/T 38738-2020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农贸市场CJJ 14-2

5、016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JB/T 8690通风机 噪声限值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农贸市场marke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e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的公开的固定的交易场地,配套设施和服务的零售场所。3.2农贸市场举办方markets organizers of agricultural produce负责农贸市场的经营及管理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3.3经营户business households向农贸市场举办方承租场地、进行现货零售交易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来源:GB/T 33659-2017,3.3DB32/T 403

6、7-202123.4不可食用肉inedible meat俗称垃圾肉,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品。3.5“三去”服务three elimination services of aquatic products经营户为消费者提供的,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去除头尾、内脏和鳞皮的服务。3.6“四专”要求four special requirements for halal specialties生产、销售和储存(藏)清真食品的运输车辆、计量器具、容器和场地应当保证专用。3.7农产品废弃物agricultural produce waste是指蔬菜的枯败

7、叶、水产品的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农产品。3.8无害化处理harmless treatment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病变组织器官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的要求。3.9划行归市zoned to market对市场内商品按种类划分区域经营。3.10杀白poultry carcass对家禽仅屠宰、煺毛、清洗的加工处理过程。4分级农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按表1的规定分级。表 1农贸市场分级级别用地面积m2小型1000中型10005000大型500020000特大型200005建设要求5.1总则农贸市场的建设、消防和环保的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DB32/T 4

8、037-202135.2选址5.2.1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5.2.2应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5.2.3以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的气体、水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5.3面积5.3.1市场的建筑面积根据规划区域内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5.3.2扩建后的市场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0,新建市场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000。5.3.3新建和改造市场应配套:a)内部仓库,应不小于建筑面积的 3%;b)停车场,应不小于建筑面积的 20%。5.3.4市场面积可按使

9、用功能分配,比例为:a)商铺、摊位 55%;b)室内通道 35%;c)其它 10%。5.4主体建筑5.4.1新建市场应选择单一用途建筑或出入口相对独立的多用途建筑。5.4.2新建的单层式市场的层高应不小于6m,多层式市场的层高应不小于4m。5.4.3市场出入口数量和通道宽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出入口和通道要求出入口和通道大型农贸市场中型农贸市场小型农贸市场出入口数量/个642主要出入口门宽/m544室内主通道宽度/m433购物通道宽度/m2.522污物等其它通道宽度/m2225.4.4交易厅(棚)应通风明亮。5.4.5多层式市场应分别设载人和载货电梯。5.4.6市场应按GB/T 38738

10、-2020中5.3.1和5.3.3.15.3.3.3的规定设置防病媒生物设施。5.5公共设施5.5.1给水设施5.5.1.1应采用节水设施,竣工验收要求见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5.5.1.2场内供水设施应保证足够的水压和各交易区的用水需求容量,每户配置一水表。5.5.1.3场内应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5.5.1.4每个固定摊位应统一配置洗手池。5.5.2排水设施DB32/T 4037-202145.5.2.1场内下水道应符合以下要求:a)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b)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不小于10m;c)排水沟应配置防滑、防臭、排水的盖板。5.5.2.2柜台内、外地面设

11、弧形排水沟,应符合以下要求:a)宽度8cm10cm,深度3cm5cm;b)使用耐腐蚀、易清洗、易消毒的材料制作;c)设直径不小于4cm的下水口,上设耐腐蚀网罩。5.5.2.3鲜活、冰鲜水产和家禽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5.5.2.4雨、污水排放系统应设置过滤处理设施,并符合:a)无污水管网的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污水处理设施;b)有污水管网的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5.5.3供电照明设施5.5.3.1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且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应按供电部门要求设置专线。5.5.3.2每个经营户配置一个电表。5.5.3

12、.3按GB/T 4208规定的要求选择电源插座防护等级,插座应接地线,不同经营区插座的数量见表3。表 3农贸市场插座数量经营区域数量水产类4肉类4普通类25.5.3.4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5.5.4通风设施5.5.4.1新建和改造市场应配置完备的通风设施,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下的,排风机的功率总和应不小于3kW;建筑面积超过2000m2的,每超过100m2,功率总和应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噪声限值应符合JB/T 8690规定的要求。5.5.4.2新建的市场,四周应设有若干气窗,保持室内自然通风良好。5.5.4.3食品专间应配置相应的通风设施。5.5.5垃圾收集设施5.5.5.1垃圾房应

13、设置在市场外围,距离熟食区应不小于30m,距离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区应不小于25m。5.5.5.2垃圾房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a)3000m2及以上的市场,应不小于25m2;b)3000m2以下的市场,应不小于15m2。5.5.5.3垃圾房内应设置给、排水设施,排水沟加设过滤设施,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与对应排水管DB32/T 4037-20215网相连接。5.5.6公共厕所5.5.6.1单层式市场,宜独立设置;多层式市场,宜每层设置。建设标准不低于CJJ 14-2016中3.0.5和3.0.6规定的二类要求,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小于21;5.5.6.2距离熟食区应不小于30m,距离豆

14、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区应不小于25m;5.5.6.3厕所门不应直接面向交易区。5.5.7监控设施应设置全场电子监控系统,并设立监控室。5.6场内布局5.6.1市场出入口应设挡车护栏。有条件的市场可单设货物出入口。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应设置无障碍通道。5.6.2应分别设置经营户、消费者停车区,停放指引标志应醒目、清晰。宜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停车场(库)。5.6.3交易区应划行归市,大类商品柜台面积宜按以下比例分配:a)蔬菜区 35;b)水产区 18;c)肉食品区 12;d)豆制品区 8;e)家禽区 8;f)蛋类区 4;g)其它 15。5.6.4鲜、活、生、熟、干、湿等同类商品经

15、营区应相对集中,并符合 GB 31621-2014 中 6.1 规定的要求。分区标志清晰,经营区之间应有通道分隔,防止交叉污染。5.6.5应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5.6.6市场内部仓库应设置存放各类工具的专间。5.6.7市场应设置冷藏室。5.6.8市场应单独设置肉类预分割整理间。5.6.9市场应单独设置净菜整理间。5.6.10水产经营区宜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5.6.11应设腌腊制品、熟食制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专柜或专间。5.6.12餐饮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周围不应有污水或其它污染源。5.7装修5.7.1装修宜采用有绿色十环标志的建材产品。5.7.2市场地面

16、应无积水、防滑、易清扫,宜铺设防滑地砖,并向通道两侧排水沟倾斜。5.7.3内墙立面和立柱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m。5.7.4房顶、内墙立面不贴墙面砖的部位可采用防霉涂料,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 A 级的装修材料。5.7.5室内空中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它线路,必须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除外。5.7.6市场经营户字号标牌应统一、内容应规范。5.7.7净菜整理间应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DB32/T 4037-202165.7.8水产经营区内墙面铺设瓷砖应到顶;内侧排水沟中设废弃物收集篮。5.7.9熟食专间墙裙铺设到顶;室内无明沟,设防臭地漏。6运营管理要求6.1运营设施6.1.1柜台、专间总体设计6.1.1.1根据人流量和面积,设计成岛式或条式柜台。人流量大,宽敞的市场宜采用岛式柜台。6.1.1.2市场内所有的柜台按品类设置,同品类柜台应排列整齐。6.1.1.3同一经营区域,柜台内应设统一位置摆放智能秤,该位置应便于经营户操作和消费者查看。6.1.1.4柜台区域内应配备统一的商品摆放容器。6.1.1.5标价签、柜台号牌等应统一制作,号牌和证照悬挂装置统一设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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